政制和行政

地區行政

全港分為18區,每區設有一個民政事務處、一個區議會和一個地區管理委員會(區管 會)。民政事務處由民政事務專員掌管。民政事務專員是香港特區政府在地區層面的代 表,負責監督地區行政工作。

第五屆區議會(二零一六至二零一九年)在18區合共有458個區議員議席,包括431個民選 議員議席和27個當然議員議席(由新界鄉事委員會主席出任)。第六屆區議會(二零二零至 二零二三年)的民選議員議席會增加21個,18個區議會合共有479個區議員議席,當中 452個是民選議員議席,27個是當然議員議席。

凡影響區內人士福祉及關於提供和使用區內公共設施及服務的事宜,區議會均會向政府 提供意見。政府也會就不同事務徵詢區議會的意見。此外,區議會亦推行地區小型工程 計劃和社區參與計劃。二零一九至二零財政年度,兩項計劃分別獲政府撥款3.6億元和 4.616億元。

區管會是管治組織,由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主席。區管會成員包括區議會正副主席、區議 會轄下各委員會的主席,以及在區內提供主要服務的政府部門代表。區管會讓區議會與 各政府部門商議地區事務和協調工作,以解決跨部門的地區問題,確保能夠迅速回應地

區的需要。

政府每年撥款6,300萬元,在18區推行地區主導行動計劃,以便區管會與區議會-

分合 作,更有效處理關乎公共地方管理和環境衛生的地區問題。《2019年施政報告》公布,由 二零二零至二一年度起,該計劃的每年經常開支撥款總額會提升至8,000萬元,以進一步 解決地區上的老大難問題和發展地區機遇。

此外,全港有63個分區委員會。分區委員會屬地區諮詢組織,除協助籌辦社區參與活動 外,也就地區問題提供意見和推動公眾參與地區事務。分區委員會的委員來自社會各階 層,包括區議員。

各區民政事務處轄下合共有20個民政諮詢中心,免費為市民提供多種服務,包括解答有 關政府服務的一般查詢、派發政府表格和資訊刊物,以及辦理作私人用途的聲明及宣誓

(包括以非宗教式宣誓代替宗教式宣誓)手續。市民如需要徵詢法律意見,亦可經民政諮 詢中心約見當值律師服務免費法律諮詢計劃的義務律師。差餉物業估價署亦派員定時在 五個指定的民政諮詢中心當值,為市民提供租務意見。

7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