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6
(丁)以環比物量計算按經濟活動劃分的本地生產總值
以實質計算的主要經濟活動增加價值的
2013
2017@
2018@
按年變動百分率
製造
建造
服務
+0.1
+0.4
+1.3
+4.2
-1.3
+0.1
+2.7
+3.6
+3.4
其中:
進出口貿易、批發及零售
+3.3
+4.2
+4.5
住宿()及膳食服務
+3.6
+2.0
+3.9
運輸、倉庫、郵政及速遞服務
+4.1
+4.8
+3.5
資訊及通訊
+4.0
+4.0
+3.8
金融及保險
+7.7
+5.7
+4.6
地產、專業及商用服務
-4.0
+2.1
+1.5
公共行政、社會及個人服務
+2.5
+3.2
+2.9
註:括弧內數字是與對上一年同期比較的變動百分率。
貨品出口及進口與服務輸出及輸入數字,是根據《2008年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標準,採用所有權轉移原則記錄外地加工貨 品及轉手商貿活動編製而成的。本統計表的貨品出口及進口數字與對外商品貿易統計數字有所不同,因後者並不是採用所 有權轉移原則編製。
貨品出口包括以離岸價計算的本地產品出口及貨品轉口。貨品進口亦是以離岸價計算的。
(1)“住宿服務”是指酒店、賓館、旅舍及其他提供短期住宿服務的機構單位。
@ 數字將於日後修訂。
資料來源:政府統計處國民收入統計科
(如有查詢,請致電25825077。)
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