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規劃、土地和基建
物保育專員辦事處通過歷史建築維修資助計劃批出款項,資助七幢歷史建築進行維修工
程。
中環聖約翰座堂、九龍塘瑪利諾修院學校和元朗二聖宮分別進行修復及修葺工程。政府 也在西貢、南丫島、大埔和大嶼山進行考古勘測。
古物諮詢委員會負責就古物古蹟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截至二零一八年年底,古物諮 詢委員會已確定1 451幢註一歷史建築的評級,為保育工作提供客觀依據。年內,政府根 據《古物及古蹟條例》把香港大學三幢一級歷史建築,即馮平山樓、儀禮堂和梅堂的外部 列為古蹟。
發展綱領
規劃管制及執管行動
《城市規劃條例》賦予規劃事務監督執行管制的權力,對發展審批地區的違例發展採取管 制行動。規劃事務監督可向土地的擁有人、佔用人或其他負責人發出法定通知書,要求 他們在指定日期內停止或中止違例發展。規劃事務監督可再發出法定通知書,要求有關 人士把土地恢復原狀。任何人不遵從通知書的規定,即屬違法。
二零一八年,規劃事務監督發現的違例發展新個案有522宗,這些個案涉及非法露天存 放、工場、停車場和填土或填塘。規劃事務監督亦就714宗個案發出3712封警告信或催 辦信、就457宗個案發出2654份強制執行通知書、就138宗個案發出734份恢復原狀通知 書,以及就415宗個案發出2754份完成規定事項通知書。在59宗個案中,有199名被告 罪名成立。經政府執行管制及採取檢控行動後,有396項涉及共93公頃土地的違例發展 已終止,另有40項涉及共七公頃土地的違例發展,通過規劃申請制度被納入法定管制內。
管制土地和執行契約條款
地政總署負責執行寮屋管制工作。現時,全港約有384100所已登記寮屋。這些寮屋暫准 存在,直至自然流失,或因政府發展計劃、改善環境或安全理由而清拆。
二零一八年,地政總署除了因管制土地和執行契約條款而清拆違例構築物外,還清拆了 182個違例構築物及擴建物。該署又處理了約16500宗不合法佔用政府土地的舉報個案, 以及約1800宗違反批租條件的個案。
地政總署備存人造斜坡登記名冊,記錄已登記斜坡的維修責任資料。該署亦負責定期檢 查和維修約18 000個已登記人造斜坡。二零一八年,該署為約7000個人造斜坡進行維修
工程。
註一 已納入香港1444幢歷史建築名單的歷史建築,以及新增建議評級項目均計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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