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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財務
聯繫匯率制度採用貨幣發行局制度,規定港元貨幣基礎最少百分百由外匯基金持有的美 元儲備,按7.80港元兌1美元的固定匯率支持,而港元貨幣基礎的任何變動,也得百分百 與該等美元儲備的相應變動配合。香港的貨幣基礎包括已發行的流通鈔票及硬幣總額、 總結餘註十,以及未償還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總額。在貨幣發行局制度下,港元匯率通過 利率調節機制和金管局履行兌換保證的堅決承諾,得以維持穩定。金管局承諾在7.75港 元兌1美元的水平(強方兌換保證),向持牌銀行買入美元;在7.85港元兌1美元的水平(弱 方兌換保證),則向持牌銀行出售美元。貨幣基礎會順應貨幣發行局制度如此運作而擴大 或收縮,分別導致本地貨幣的利率下跌或上升,這種貨幣狀況的轉變,會自動抵銷原來 資金流向的影響,確保匯率維持穩定。
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轄下的貨幣發行委員會負責監察貨幣發行局制度和就制度作出匯 報,並向財政司司長建議採取措施,鞏固貨幣發行局制度,使制度更趨穩健和有效。
貨幣狀況
二零一八年,港元貨幣狀況保持平穩,外匯市場運作順暢有序,港元匯率在1美元兑 7.8062至7.8500港元之間上落。四月至八月,弱方兌換保證被觸發27次。按照聯繫匯率 制度的設計,金管局在銀行要求下以美元購入合共1,035億港元。香港的貨幣環境大致維 持寬鬆,貨幣基礎在年底達1.6萬億港元。
二零一八年,港元貨幣市場的運作也暢順有序。港元銀行同業拆息大體上揚,除了反映 總結餘縮減,也反映美國貨幣政策持續正常化。隔夜銀行同業拆息和一個月銀行同業拆 息分別平均維持在0.69%和1.35%的水平。港元銀行同業拆借平均每日成交量約為4,430億 元。
外匯基金
根據《外匯基金條例》,外匯基金的主要法定職能是影響港元的匯價。外匯基金也可用作 維持貨幣及金融體系穩定健全,以保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金管局須就外匯基金的運用及投資管理向財政司司長負責。為達致保障資本、為整體貨 幣基礎提供十足支持、提供流動資金以維持金融和貨幣穩定,以及保障基金長期購買力 的目標,金管局把外匯基金分作不同的投資組合來管理。“支持組合”持有流動性極高的 美元資產,為貨幣基礎提供十足支持,而“投資組合”則旨在保障外匯基金的長期購買力。
外匯基金的資產分配策略,須以財政司司長經諮詢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後制定的投資基 準為依據。“策略性資產組合”持有財政司司長為策略性目的而動用外匯基金買入的所有
註冊 總結餘指銀行為了結算銀行之間和金管局與銀行之間的交易,而存於金管局的結算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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