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
二零一八年
大事紀要
香港首輛可供輪椅上落的低地台公共小巴展開實地營運測試,接載乘客 往返堅尼地城站與瑪麗醫院。
二日
六日
香港連續24年獲總部設於美國的傳統基金會評選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
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於二零一四年“佔領行動”抗議開始前兩天非法
集結一案,經覆核刑期後於二零一七年八月被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改判監
禁。三人就監禁刑罰上訴至終審法院,獲裁定得直。不過,終審法院強
調,日後牽涉暴力的大規模非法集結的罪犯,會根據上訴法庭的新指引
判刑。終審法院又表示,上訴法庭所傳達的信息正確,就是涉及暴力的
非法集結,社會不會容忍,並可能招致監禁刑罰,而以行使憲法權利或 公民抗命之名來為違法行為求情,所給予比重將會甚少,因為被定罪必 然是指罪犯已經逾越合法行使憲法權利與非法活動之間的界線。
本港首次有三所大學,分別是香港大學、香港科技大學和香港中文大 學,躋身“泰晤士高等教育"亞洲大學排名榜頭十位,成為十大院校佔數
最多的地區。
九至二十五日 滑雪運動員吳一里成為首名代表香港角逐奧運滑雪項目的運動員,她在
韓國平昌冬季奧運會參加迴轉和大迴轉兩個項目。
十三日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在陳浩天就二零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提出的選舉呈 請一案中裁定,要求候選人作出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 政區《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對候選人的實質法定規定和先 決條件,並非只是手續上的規定而已。選舉主任有權根據《立法會條例》 及相關附屬法例,研究各種與候選人客觀意向有關的材料和提出問題, 以確定候選人是否已實質上遵從有關聲明的規定。法庭又裁定,選舉管 理委員會享有並獲賦權力,可發出非強制的確認書,請候選人按確認書 的要求提供資料,以協助選舉主任決定提名是否有效。
十七至十八日 單車手李慧詩在馬來西亞舉行的“亞洲場地單車錦標賽女子500米計時
賽第七度奪金,並在女子爭先賽蟬聯冠軍。
二十日
桌球手吳安儀締造歷史,成為登上“世界女子桌球總會”世界女子排名第 一位的首名亞洲人,並在年內繼續穩佔榜首。
二十八日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發表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財政預算案》,期望推動經
濟多元發展,投資未來,建立關愛共享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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