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歷史

香港特區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於同日 生效。《基本法》是香港特區的憲制文件,規定香港須施行的制度,並以法律的形式,訂 明“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等重要方針。為落實這些方針,《基本法》訂明, 香港特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

香港經歷的轉變不限於政治方面。多年來,製造業的生產重點由當年簡單而勞工密集的 產品,轉移至今天精密先進的高增值產品。工業家看準珠江三角洲豐富的土地和人力資 源,把生產基地跨越邊界向北擴展,營運總部則仍然留在香港。這種經營模式有助推動 區內經濟發展,促進香港逐漸蛻變成一個以服務業為主的經濟體系。二零一二年,產品

出口佔出口總額不足2%。

為配合各項發展,政府致力改善和增建基礎設施。四通八達的道路和鐵路,以及一流的 港口和機場設施,使香港成為現代化都會。新建的公路,令往來偏遠地區的交通大為改 善,鐵路網絡也陸續伸展。位於赤鱲角的香港國際機場,在一九九八年落成啟用。

經濟基礎日趨穩健,政府得以逐漸增加教育、社會福利、衛生和其他民生方面的開支, 開支總額由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的2,348億元增至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預算的4,744億元。

由一九七八年開始,政府為入讀公營學校的所有學童,提供免費的小學和初中教育;自 二零零八年起,高中學額和職業訓練局為中三離校生而設的全日制課程,也免費提供。 此外,專上教育繼續獲政府大幅資助。政府的政策是要確保合資格的學生不會因經濟困

難而未能接受教育。

本港社會福利服務的範圍和模式不斷演變,日益全面、完備和普及。過去十年,政府的 社會福利開支由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的349億元增至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預算的709億

元,增幅超過一倍。

香港的醫療體系原是因應戰後初期香港人口增長而發展。其後,為配合政府在保障公眾 健康和為全港市民提供醫療護理及設施方面所作承諾,政府大力擴展香港的醫療體系。 一九九零年,政府成立獨立運作的醫院管理局,由該局負責管理所有公立醫院,並基於 不應有人因經濟困難而得不到醫療服務的原則,提供由政府大幅資助的公營醫療服務。 截至二零一七年年底,醫管局轄下有42家公立醫院和醫療機構、48家專科門診診所及 73家普通科門診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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