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
康樂體育和文化藝術
康體活動
二零一七年,康文署為不同年齡和體能的人士舉辦約38480項康體活動,參加人次約有 270萬,開支總額為1.82億元。
地區體育隊訓練計劃
年內,共有9214名青少年參加249項地區體育隊活動,包括籃球、足球、手球和劍擊。
青苗體育培訓計劃
青苗體育培訓計劃提供30個運動項目的訓練,共有31327名青少年參加。
學校體育推廣計劃
學校體育推廣計劃下設運動教育、簡易運動、外展教練、聯校專項訓練、運動領袖、運 動章別獎勵計劃和運動獎勵計劃共七項附屬計劃,為全港約980所中小學共629000名學 生提供8400項體育活動。
社區體育會計劃
康文署聯同各體育總會推行社區體育會計劃,資助約430個社區體育會舉辦2350項體育 訓練活動,參加者達51000人次。該署也為約400名體育義工舉辦講座和管理發展課程, 以助他們管理社區體育會。
體育資助計劃
康文署向各體育總會和其他體育機構提供資助,以供推廣和發展體育運動之用。體育總 會可運用有關資助支付辦事處開支、職員開支和活動經費。二零一七年,康文署撥款約 3.61億元,資助60個體育總會和22個體育機構舉辦10700項不同種類的體育活動,參加 者達749000人次。康文署撥款資助各體育總會在本港舉辦本地和國際賽事,例如FINA游 泳世界盃香港、BISFed亞洲及大洋洲硬地滾球錦標賽——香港、亞洲柔道錦標賽及第一 屆亞洲盃女子棒球錦標賽。康文署撥款資助體育總會,以加強香港代表隊的培訓,使 香港運動員能夠參加海外比賽。
為促進體育總會的機構管治,康文署於三月為體育總會舉辦研討會,共63個體育總會及 相關機構派出逾200名代表參加。此外,康文署也為體育總會所有執事及高層人員舉辦五 場專題講座,提供初步培訓,讓他們了解體育總會董事的職責。
“M”品牌
“M”品牌制度旨在爭取商界和市民支持體育總會舉辦可持續的大型國際體育活動。 一七年,共有13項體育活動獲頒“M”品牌活動認可及/或資助。
零
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