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環境

車的寬減上限為97,500元。電動車輛數目在二零一七年增至11099輛,較二零一六年增 加53%。全港約有1860個公共-

電點,包括約330個快速-

電點及600個中速-

電點。

為推動市民使用不會造成路邊空氣污染的集體運輸系統,政府的運輸政策是優先發展鐵 路運輸,並鼓勵引進創新的運輸系統。

海上運輸

船舶是香港主要的空氣污染排放源之一。為管制船舶排放污染物,政府規定本地供應船 用輕質柴油的含硫量上限為0.05%,以及遠洋船停泊期間必須使用低硫燃料。

香港與內地合作,減少船舶在區域內的排放,當中包括在二零一九年於珠三角水域設立 船舶排放控制區。

發電廠

發電廠是本地的主要排放源之一。政府逐步收緊電力行業的法定總排放量上限,並鼓勵 電力公司使用清潔燃料。政府在二零一七年收緊三種主要污染物在二零二二年的總排放 量上限。三種主要污染物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收緊後的總排放量 上限,較二零一零年的水平為低,減幅由59%至79%不等。

室內空氣質素

室內空氣質素管理計劃,設有一項屬自願參與性質的“辦公室及公眾場所室內空氣質素檢 定計劃”,目的是表揚良好的室內空氣質素管理方法,並鼓勵物業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設 法提升室內空氣質素。

保護臭氧層

管制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適用於香港。《保護臭氧層條例》禁止這些物質 (除氟氯烴外)在本港生產和進口供本地使用。本港對氟氯烴的進口實施配額管制,並會 在二零二零年全面禁止這類物質進口。

非道路移動機械

管制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的規例,規定新供應在本港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必須符合法 定排放標準,即吊機、空氣壓縮機和挖土機等機械必須符合歐盟IIIA階段的廢氣排放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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