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能源
環境
電力供應
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港燈)供電給香港島及鄰近的鴨脷洲和南丫島;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 電)則供電給九龍和新界,包括大嶼山和多個離島。兩家電力公司供應的電力是50赫茲交 流電,供電電壓是220伏特單相及380伏特三相。
兩家電力公司都是私營的,由投資者擁有。政府按雙方議定的《管制計劃協議》,規管這 兩家公司。協議規定,電力公司須就發展計劃的若干範疇,包括預測的基本電費水平, 向政府申請批准,確保市民可持續有穩定、安全、高效率而價格合理的電力供應。協議 沒有授予兩家公司任何供電專有權利。協議沒有給予專營權,也沒有指定任何一家公司 的供電地區或禁止新的供電商加入市場。電力公司按現有協議的准許回報率為公司固定 資產平均淨值的9.99%。
現有協議的有效期為十年,至二零一八年屆滿。二零一七年四月,政府分別與兩家電力 公司簽訂二零一八年後生效的《管制計劃協議》。新協議的主要條款包括:把准許回報率 由現時的9.99%下調至8%,協議年期約為15年;設立機制鼓勵電力公司加強推廣能源效 益、節約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改善現時燃料成本的收費安排;改善針對電力公司營運表 現的獎罰制度;以及訂明就開放市場進行所需預備工作,為日後市場具備所需條件時引 入潛在的新供電者做好準備。
港燈南丫島發電廠的總發電量為3507兆瓦。中電的電力供應來自青山發電有限公司的龍 鼓灘發電廠(2525兆瓦)、青山發電廠(4108兆瓦)及竹篙灣發電廠(300兆瓦)。
港燈與中電各自擁有輸配電網,兩個電網由跨海電纜連接。聯網系統除可提供緊急電力 支援外,還可讓兩家電力公司合用部分發電儲備。聯網電纜目前的總輸電量為720兆伏 安。
中電的輸電系統也與廣東省的電網相連,使中電可從廣東省輸入電力,也可向廣東省輸 出電力。中電從大亞灣核電站(設有兩座984兆瓦壓水式反應堆)輸入約佔該核電站產電量 七成的電力,並同時把現有備用發電容量售予廣東省。售電安排受該公司與香港特區政 府簽訂的協議規管。根據協議,本港用戶享有優先獲中電供電的權利,亦可享售電予廣 東省所得的八成利潤。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與國家能源局在二零零八年簽署的諒解備忘錄,中央人民政府支持 中國廣東核電公司在原有協議基礎上與香港續簽供電協議,為期20年。二零零九年, 香港特區政府批准中電把大亞灣核電站供電合約的年期,由二零一四年五月七日起延 長20年,供電量將不低於現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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