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規劃、土地和基建
業空間、把九龍東締造成第二個核心商業區,以及在新發展項目中預留用地作工商業用
途。
根據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政府賣地計劃,政府已在首三季推售三幅用地,商業、酒店和 工業用地各有一幅。政府預計在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開始,陸續推售包括啟德發展區、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總站上蓋、中環新海濱、加路連山道、金鐘廊及洗衣街的多幅商 業用地,合共可提供約110萬平方米樓面面積。
九龍東現提供約250萬平方米商業及寫字樓樓面面積,並有潛力再提供約450萬平方米的 樓面面積。在二零一七年售出的一幅啟德發展區用地,提供約174000平方米商業及寫字 樓樓面面積。九龍灣及觀塘兩個行動區的規劃商業及辦公室總樓面面積約為56萬平方米。
另一方面,政府正研究如何善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人工島的土地作商業發展及其他經 濟用途,預計可提供的總樓面面積達50萬平方米。
批地
政府一般會公開出售政府土地作私人住宅、商業及其他發展用途。政府把潛在用地納入 每年的賣地計劃,並按季預先公布出售的土地,為市場提供清晰明確的土地供應資訊。 政府或會在年度或季度中加推用地,更靈活地回應市場變化。
年內,政府售出十幅住宅用地、兩幅商業用地、一幅商業/酒店用地、兩幅商貿用地、 一幅酒店用地、一幅工業用地和三幅加油站用地,總面積約為13.3公頃,總收入約為 1,284億元。這些用地將提供約6080個私人住宅單位,以及最多449438平方米總樓面面
積作商業或其他經濟用途。
已批租土地的承租人(一般稱為“私人土地業權人”)如有需要,例如為了按當時的城市規 劃圖則進行重建,可向地政總署申請修訂契約或換地。該署會以私人業主身分考慮這些 申請。申請須受可能施加的條款及條件規限,包括繳付地價和行政費。二零一七年,該 署完成105宗契約修訂和換地交易,涉及土地面積約395.6公頃,地價約為483 億元。 這些土地預計將提供17293個私人房屋單位,以及最多約209850平方米總樓面面積作商
業或其他經濟用途。
政府在二零一四年推出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以便利申請人與地政總署就契約修訂和換 地交易達成補地價協議。政府已把先導計劃延長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並會於適當時間進 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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