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房屋

《長遠房屋策略》訂下三個主要方針,分別為:提供更多公屋,確保合理運用現有公屋資 源:提供更多資助出售單位,豐富資助自置居所的形式並促進現有單位的市場流轉,以 及通過持續供應土地及適當的需求管理措施,穩定住宅物業市場,並在私人住宅物業的 銷售和租務方面推廣良好做法。

十二月,政府公布二零一八一九年度至二零二七二八年度的十年期總房屋供應目標 為46萬個單位,當中公私營房屋供應比例維持60:40,即公營房屋供應目標為28萬個單 位(包括20萬個公屋單位及八萬個資助出售單位),私營房屋供應目標則為18萬個單位。 政府會每年更新長遠房屋需求推算,訂定逐年延展的十年房屋供應目標,以反映實際情 況的轉變。

二零一七年建成的住宅單位約有31 840個,當中約17800個是私營房屋單位(不包括村 屋),約14040個是公營房屋單位(包括公屋和資助出售單位)。

房屋政策

政府主要通過房委會為未能負擔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屋。房委會是以一般 申請者(即家庭及長者一人申請者)平均約三年獲首次編配單位為目標。

房委會設有逐年延展的五年公營房屋建設計劃,以監察每個公營房屋項目的進度。根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的預測,在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起的五年期內,將會興建約73400個 公屋單位及23 400個資助出售單位。

政府的政策是維持住宅市場穩健發展。截至十二月底,政府預計未來三至四年的一手私 人住宅單位供應量約為97000個。

公共租住房屋

截至第四季,約有214萬人(佔本港人口的29%)在房委會和香港房屋協會(房協)註三轄下的 公共租住單位居住。此外,約有155 100名一般公屋申請者及127 800名配額及計分制下 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註四為4.7年。

房委會的一貫政策是把公屋租金定於可負擔的水平。公屋租金已包括差餉、管理和維修 保養費用。十二月,公屋單位的月租由346元至4,690 元不等,平均租金約為1,880元。租 金調整機制以租戶整體家庭收入的變動為基礎。租金每兩年檢討一次,最近一次檢討於 二零一六年七月完成。

註三 房協是獨立非牟利機構,其中一項主要職能是以可負擔的租金和價格,為特定類別人士提供資助房屋。

註四輪候時間是以公屋申請登記日期開始計算,直至首次配屋為止,但不包括申請期間的任何凍結時段(例如申請者尚未符合

居港年期規定;申請者正等待家庭成員來港團聚而要求暫緩申請:或申請者在獄中服刑)。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 是指過去12個月獲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者的輪候時間平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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