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服務

十一

社會福利

截至年底,社署為因家庭、行為或情緒問題而需要照顧或保護的兒童及青少年,提供 3781 個住宿照顧服務名額。此外,社署與三個根據《領養條例》獲認可的非政府機構合 作,為遭父母遺棄或父母未能撫養的兒童安排本地或跨國領養。

社署亦提供日間幼兒照顧服務,支援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暫時未能照顧子女的父母。部分 獨立幼兒中心和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獲社署和教育局資助,提供全日幼兒照顧服務。截至 年底,幼兒中心的服務名額約有33000個,其中約7000個為政府資助名額。社署亦資助 這些中心提供434個暫託幼兒服務名額和2254個延長時間服務名額。另外,社署資助“鄰 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安排義工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靈活的幼兒照顧服務,名額至少有 954個。此外,社署現正進行顧問研究,以期在二零一八年就幼兒照顧服務的長遠發展提 供意見。

社署獲獎券基金撥款,在二零一六年推出為期兩年的“為祖父母而設的幼兒照顧訓練課程 試驗計劃”,協助祖父母成為家中訓練有素的幼兒照顧者,以強化跨代家庭連繫和幼兒照 顧,加強支援核心家庭,又同時鼓勵祖父母實踐終身學習,創造豐盛晚年。該計劃的 27個訓練課程已在年內完成,合共有589人報讀。

青少年服務

社署資助非政府機構為年齡介乎6至24歲的青少年(包括需要特別照顧的青少年)提供預 防、支援和補救服務。

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

本港有139間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提供中心為本、外展和學校社工服務,照顧青少年的 發展需要。

外展

本港有19支青少年外展隊,為高危青少年提供服務,並處理童黨問題。18間指定的綜合 青少年服務中心亦提供深宵外展服務,引導夜間在區內黑點流連的青少年重返正途。

學校社工

二零一七年,有560名學校社工派駐464所中學,協助有學業、社交和情緒問題的學生。

青少年罪犯

社區支援服務計劃為接受警司警誡的青少年而設,服務由五支非政府機構營辦的社區支 援服務隊提供。社署和警方合力推行家庭會議計劃,協助在警司警誡計劃下第二次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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