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衛生
精神健康
政府採用綜合模式,提供預防、及早識別,適時介入和復康服務,推廣精神健康,並通 過不同政府機構,包括食物及衛生局、勞工及福利局、教育局、醫院管理局、社會福利 署和衛生署合作,以跨界別和跨專業的方式,提供支援和護理。
精神病患者的醫療服務主要由醫管局提供。醫管局提供的精神科服務包括住院、日間醫 院、專科門診診所和社區外展服務。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醫管局通過上述各項服務為 約240 900名有精神健康需要的人士提供治療及支援。
四月,精神健康檢討委員會完成精神健康政策及服務的檢討工作,以制定未來服務的發 展路向,並確保精神健康政策能夠應付人口增長及老化帶來的挑戰。該檢討委員會在《精 神健康檢討報告》《檢討報告》)中,提出40項建議,大部分建議已於檢討進行期間同步開 展。相關政策局及部門會按情況跟進其餘建議,以便為有精神健康需要人士提供更適
切、周全的服務。
政府根據《檢討報告》建議,於十一月二十八日宣布成立一個常設委員會,即精神健康諮 詢委員會。該諮詢委員會將就精神健康政策向政府提供意見,當中包括以更綜合及全面 的方式,處理與本港精神健康有關的各方面事宜。諮詢委員會亦會協助政府制定政策、 策略及措施,以加強本港精神健康服務,並會跟進和監察《檢討報告》建議的落實情況。
醫管局推行個案管理計劃,為嚴重精神病患者在全港提供深入的社區支援服務,以配合 國際日益注重社區和日間護理精神健康服務的趨勢。
政府設有兩項為期兩年的先導計劃,以加強為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兒童和青少年,以及患 有輕度或中度認知障礙症的長者提供的支援服務。政府在二零一六/一七學年推行醫教 社同心協作計劃,教師、教育心理學家、駐校社工和精神科護士組成跨專業團隊,共同 商議個案的進展,為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學生提供更周全的支援服務。截至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該計劃已為17間學校的111名學生提供支援服務。此外,政府於二零一七年二 月推行智友醫社同行計劃,通過長者地區中心,在地區層面為患有輕度或中度認知障礙 症的長者及其照顧者提供支援服務。截至十二月,該計劃已為1079名患有認知障礙症的 長者及其照顧者提供支援服務。
其他特別服務
衛生署設有專科設施,包括19家美沙酮診所、17家胸肺科診所、七家社會衛生科診所、 四家皮膚科診所、兩所綜合治療中心、四所提供醫學遺傳服務的中心及診所、六所兒童 體能智力測驗中心和兩所旅遊健康中心。年內,約有264萬人次到這些設施求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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