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
勞工計劃
七
就業
僱主可向勞工處申請輸入勞工,填補技術員或以下水平的空缺。所有申請都會按個別情 況考慮。為確保本地工人優先獲得聘用,僱主如提出新的輸入勞工申請,必須進行為期 四星期的公開招聘。勞工處會將申請及該處的建議送交勞工顧問委員會委員,以徵詢意 見,然後由勞工處處長作出決定。
截至十二月,有4930名輸入勞工根據這項計劃在港工作。
外籍家庭傭工
外籍家庭傭工如具備相關工作經驗,而其僱主是香港居民,並會為傭工提供政府指定的 標準僱傭合約內列明的聘用條款,便可在符合出入境管制規定的情況下,獲准來港工 作。聘用條款包括僱主在其居所提供合適和有合理私隱的免費住宿、免費膳食或膳食津 貼、不低於政府所訂的最低工資、傭工往返原居地的旅費,以及免費醫療。此外,僱主 也須符合聘用外傭的入息或資產規定。
截至十二月,本港有369651名外傭。在這些外傭中,來自菲律賓和印度尼西亞的人數分 別佔54.4%和43.2%。
職業安全與健康
勞工處通過巡查和執法、宣傳和推廣,以及教育和培訓,致力提高工作場所的職安健水 平。在僱主、僱員、承建商、安全從業員和政府通力合作下,整體職安健水平多年來持 續得到改善。
二零一七年,職業傷亡個案有35631宗,較十年前的41900宗減少15%。同期,工業意外 也由14932宗減少至11077宗,跌幅為25.8%。年內,經證實的職業病個案有304宗。
巡查及執法
勞工處恆常巡查工作場所,尤其是涉及高風險的行業和工序(例如高處工作),以及過往 安全表現欠佳的機構,以確保各行業和機構遵循職安健法例的規定。對於某些職安健風 險相對較高的工作地點及行業(例如新建築地盤、裝修及維修工程地盤、廢物管理場地、 物流與貨物及貨櫃裝卸區,以及餐飲服務業),勞工處會採取特別執法行動。該處也會在 夏季加強執法,以防止在戶外工作的工人中暑。
二零一七年,勞工處發出2790份敦促改善通知書,督促有關公司及機構從速改善工作安 全情況,另發出823份暫時停工通知書,着令停止進行有迫切危險的工作,或停止使用有 迫切危險的作業裝置或物質,以免對僱員的生命安全構成威脅或造成嚴重身體傷害。遭 勞工處起訴並被法庭定罪的違例個案有2256宗,罰款總額為2,3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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