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工商業
註冊
知識產權署通過互聯網提供電子服務,使註冊及管理更具效率和成本效益。該署的註冊 紀錄冊以電子格式存儲,公眾可以隨時免費查閱中英兼備的資料,而電子提交系統亦可 讓知識產權擁有人或代理人安全地提交申請。
知識產權擁有人或其代理人亦可使用知識產權署的互動服務,直接更改註冊紀錄冊上有 關其註冊及申請的某些資料,而系統亦會即時更新儲存在註冊處的相關記錄。該署的電 子服務廣受用戶歡迎。年內,以電子方式提交商標、專利和外觀設計註冊申請的比率分
別為66%、83%及80%,
商標
。
二零一七年,商標註冊處接獲37630宗註冊申請,註冊的商標有35488個,新註冊數目 與二零一六年相若。提出註冊申請的國家和地區有116個,主要包括:
香港
14 509
英國
886
內地
6758
法國
808
美國
3 720
德國
720
日本
2 524
瑞士
714
南韓
1 050
台灣
692
年底時,註冊紀錄冊上有402 099個註冊商標。
政府將會修訂《商標條例》,以便為香港推行《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的國 際註冊制度作好準備。
專利
《專利條例》訂明,標準專利的批予以三個指定專利當局,即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英國 專利局或歐洲專利局(適用於指定英國的專利)任何一個所批予的相應專利為基礎。該條 例也訂明短期專利申請經形式審查後可獲批予。二零一七年,專利註冊處接獲13299宗 標準專利申請及693宗短期專利申請,共批出6671項標準專利及582項短期專利。與二零 一六年相比,批予數目分別增加17.1%及20%
。
《2016年專利(修訂)條例》制定後,為改革本地專利制度及建立原授專利制度,提供基本 法律框架。政府正為實施該條例進行籌備工作。新的專利制度將有助香港發展成為知識 產權貿易中心和區內創新科技樞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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