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地區行政

全港分為18區,每區設有一個民政事務處、一個區議會和一個地區管理委員會(區管 會)。民政事務處由民政事務專員掌管。民政事務專員是香港特區政府在地區層面的代 表,負責監督地區行政工作。

第五屆區議會(二零一六至二零一九年)在18區合共有458個區議員議席,包括431個民選 議員議席和27個當然議員議席(由新界各個鄉事委員會主席出任)。

區議會向政府提供意見,範圍包括影響區內人士福祉的事宜,以及提供和使用區內公共 設施及服務的事宜。政府會就不同事務徵詢區議會的意見。此外,區議會亦推行地區小 型工程計劃和社區參與計劃。二零一七至一八財政年度,兩項計劃分別獲政府撥款3.4億 元和4.616億元。政府並承諾在二零一二至二零一九年兩屆區議會會期內,把地區小型工 程計劃的撥款逐步增至每年四億元。

區管會是政府委員會,由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主席。區管會成員包括區議會正副主席、區 議會轄下各委員會的主席,以及在區內提供主要服務的政府部門代表。區管會讓區議會 與各政府部門商議地區事務和協調工作,以解決跨部門的地區問題,確保能夠迅速回應 地區的需要。

鑑於深水埗區和元朗區的先導計劃成效理想,政府自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起每年撥款 6,300萬元,在18區全面推行地區主導行動計劃。在計劃下,區管會與區議會-

分合作, 更有效處理關乎公共地方管理和環境衛生的地區問題,並推展掌握地區機遇的項目。

此外,全港有63個分區委員會。分區委員會屬地區諮詢組織,除協助籌辦社區參與活動 外,也就地區問題提供意見和推動公眾參與地區事務。分區委員會的委員來自社會各階 層,包括區議員。

各區民政事務處轄下合共有20個民政諮詢中心,免費為市民提供多種服務,包括解答有 關政府服務的一般查詢、派發政府表格和資訊刊物,以及辦理作私人用途的聲明及宣誓 (包括以非宗教式宣誓代替宗教式宣誓)手續。市民如需要徵詢法律意見,亦可經民政諮 詢中心約見“當值律師服務”免費法律諮詢計劃的義務律師。差餉物業估價署亦派員定時 在五個指定的民政諮詢中心當值,為市民提供租務意見。二零一七年,各民政諮詢中心 和民政事務總署的電話諮詢中心合共為220萬人次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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