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規劃、土地和基建

政府現正致力在核心商業區提供商業用地。有關把中區美利道多層停車場大廈及金鐘廊 改劃作商業及寫字樓用途的工作已於十一月完成,而政府會於二零一七年第一季出售美 利道多層停車場大廈。政府現正進行另一項規劃及設計研究,以探討洗衣街及旺角東站 政府用地作綜合發展(包括住宅、商業/寫字樓/酒店項目、休憩用地及/或政府、機構 或社區設施)用途的潛力。

九龍東現提供逾230萬平方米商業及寫字樓樓面面積,並有潛力再提供約470萬平方米的 樓面空間。政府在二零一六年售出一幅土地,提供約102000平方米商業及寫字樓樓面空 間。此外,九龍灣及觀塘兩個行動區的商業及辦公室樓面總面積,將由50萬平方米增加 至56萬平方米。

另一方面,政府正研究如何善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人工島的土地作商業發展及其他經 濟用途,預計可提供的總樓面面積達50萬平方米。

批地

政府一般會公開出售政府土地作私人住宅、商業及其他發展用途。政府把預計可於該年 度出售的用地納入賣地計劃,並按季預先公布出售土地計劃,為市場提供清晰明確的土 地供應資訊。政府或會在年度或季度中加推用地,更靈活地回應市場變化。

二零一六年,政府售出23幅住宅用地、四幅商業/商貿用地、一幅工業用地和四幅加油 站用地,總面積約為36.6公頃,總收入約為847.5億元。

已批租土地的承租人(一般稱為“私人土地業權人”)如有需要(例如按當時的城市規劃圖進 行重建),可向地政總署申請修訂契約或換地。該署會以私人業主身份考慮有關申請。申 請如獲批准,須受可能施加的條款及條件規限,包括繳付地價和行政費。二零一六年, 該署完成97宗契約修訂和換地交易,涉及的土地面積約為2304公頃,地價約為83.3億

元。

政府在二零一四年推出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為期兩年,以便利申請人與地政總署就契 約修訂和換地交易達成補地價協議。政府已把先導計劃延長兩年至二零一八年十月。

維港以外填海

馬料水、小蠔灣及龍鼓灘填海工程的技術研究在二零一六年繼續進行。如能適時獲得撥 款,政府會在二零一七年展開欣澳填海的規劃及工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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