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規劃、土地和基建
土地供應
為基建、設施及發展項目提供土地以配合發展需要,是政府的重點工作之一。過去十 年,香港人口和住戶數目不斷增加,本地生產總值也持續上升,但通過填海及土地平整 新增的可發展土地面積及各類物業的供應,卻顯著放緩。
香港需要增加土地供應,才可持續發展。政府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增加短、中、長期 的土地供應:
增加可發展土地的發展密度:主要是在規劃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把個別房屋用 地的發展密度增加最多兩成,以及在合理和可接受的情況下,放寬特定地區的 發展限制:
更改現有土地的用途及把預留用地改作其他用途:主要是對現有土地(例如政府 用地及綠化地帶)進行土地用途檢討,從而物色適合作房屋及經濟發展用途和能 夠配合其他發展需要的用地,並更改有關土地的用途,以及在規劃條件許可的 情況下,把沒有發展計劃或已無須作原本用途的預留用地改作其他合適用途;
促進/加快現有土地上的發展和重建:主要是加快推展鐵路物業發展項目及市 區重建項目、簡化發展程序,以及推行措施(例如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以便利 私人發展:
推展大型土地開發項目:主要是推展為新發展區及新市鎮擴展區的綜合發展而 進行的規劃及工程研究和工作,包括把新界鄉郊的棕地及寮屋區改作高密度發
展用途;以及
探討可發展土地和空間的新來源:主要是進行研究,以探討提供可發展土地和 空間的新模式或來源,包括棕地、在維港以外填海,以及發展岩洞和地下空間。
在短、中期方面,增加土地供應的最快捷有效方法,是在規劃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通過 適度增加可發展土地的發展密度、更改土地用途和把預留用地改作其他用途,以及促進 和加快發展,盡量善用市區和新市鎮的已發展地區及基礎設施附近的地帶。
在中、長期方面,政府正推展多個土地供應項目,包括古洞北和粉嶺北新發展區、東涌 新市鎮擴展區、洪水橋新發展區和元朗南發展,當中涉及釋出新界鄉郊大片棕地及荒廢 農地,以及在對環境轉變較不敏感的水域填海,以作發展之用。
政府亦正探討在維港以外填海,以及發展岩洞和地下空間。《香港2030+》建議通過東大 嶼都會及新界北為香港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容量,以及尋求方法開拓增長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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