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賠償

十一

社會福利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為因暴力罪行,或因執法人員使用武器執行職務而受傷的人士 或其受養人(如受害人死亡)提供經濟援助,受助人無須接受經濟狀況審查。二零一六 年,這項計劃向受助人發放575萬元援助金。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為道路交通意外的傷 者或其受養人(如受害人死亡)提供經濟援助,受助人無須接受經濟狀況審查;無論有關 交通意外責任誰屬,受助人都可獲得援助。年內,這項計劃向受助人發放2.456億元援助

金。

緊急救濟

社署為天災或其他災禍的災民提供膳食(或以現金代替膳食)及其他必需品,並從緊急救 援基金撥出補助金,發放給合資格災民或死者的受養人。二零一六年,社署為11宗災禍 事件的126名災民提供緊急救濟。

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

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審理不服社署就綜援、公共福利金及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事宜所決 定的上訴個案。二零一六年,委員會就429宗上訴個案作出裁決。

防止詐騙和濫用

為維持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並確保公帑運用得宜,社署特別調查組致力防止和打擊詐 騙及濫用社會保障援助的情況。社署設有電話專線(電話號碼:23320101),處理市民的 舉報。二零一六年,有170名濫用社會保障援助者被判處監禁、守行為、社會服務令、罰 款或遭到警告。

撥款

津貼及服務監察

社署通過整筆撥款津助制度批出經常資助金,讓170個非政府機構提供配合政府政策的社 會福利服務。非政府機構亦可向獎券基金申請撥款以支付其非經常開支。

社署推行服務表現監察制度,根據16項明確的服務質素標準和具體的津貼及服務協議, 監察受資助單位的服務量、服務成效及服務質素。監察方式是由社署檢視非政府機構定 期提交的自我評估報告,以及到受資助單位進行評估或突擊探訪。與接受整筆撥款的非 政府機構有關的投訴,如未能由有關的非政府機構妥善解決,會交由整筆撥款獨立處理 投訴委員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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