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社會福利
第三層面是為涉及虐待配偶或同居情侶、虐待兒童或管養兒童爭議的個案提供專門服 務,包括執行危機介入工作,有關服務由11間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提供。
兒童服務
截至年底,社署為因家庭、行為或情緒問題而需要照顧或保護的兒童及青少年,提供 3676 個住宿照顧服務名額及多項福利服務。此外,社署與三個根據《領養條例》獲認可的 非政府機構合作,為遭父母遺棄或父母未能撫養的兒童安排本地或跨國領養。
社署亦提供日間幼兒照顧服務,支援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暫時未能照顧子女的父母。部分 獨立幼兒中心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獲社署及教育局資助,提供全日幼兒照顧服務。截至 年底,全港幼兒中心的服務名額約有30600個,其中約7000個為政府資助的服務名額。 社署資助這些中心提供434個暫託幼兒服務名額及自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起分階段把延長 時間服務名額增至2254個。另外,社署資助“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安排義工為有需 要的家庭提供彈性的幼兒照顧服務,提供至少954個服務名額。另外,社署在十二月展開 顧問研究,就幼兒照顧服務的長遠發展提供意見。
社署獲獎券基金撥款,在二零一六年三月推出為期兩年的“為祖父母而設的幼兒照顧訓練 課程試驗計劃”,目的是協助祖父母在家庭環境內成為訓練有素的幼兒照顧者,以強化家 庭連繫及跨代關係,加強幼兒照顧,進而實現支援核心家庭的目標,又同時鼓勵祖父母 長者實踐終身學習,創造豐盛晚年。這項試驗計劃提供540個訓練名額。
青少年服務
青少年福利服務的宗旨,是通過一系列由非政府機構提供的預防、支援和補救服務,協 助培育年齡介乎6至24歲的兒童及青少年成為成熟、有責任感和對社會有貢獻的市民。
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
本港有138間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提供以中心為本的服務、外展服務及學校社工服務, 照顧青少年的發展需要。
外展
本港有19支青少年外展隊,為高危青少年提供服務,並處理童黨問題。此外,18間指定 的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亦提供深宵外展服務,引導夜間在區內黑點流連的青少年重返正 途。
學校社工
二零一六年,有561名學校社工派駐465所中學,為有學業、社交和情緒問題的學生提供 協助,鼓勵他們把握學習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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