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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環境 衛生和漁農業
防控禽流感的措施
政府預防禽流感的措施包括密切監察由農場至零售點的整個活家禽供應鏈、為雞隻注射 H5禽流感疫苗,以及嚴密監察所有進口和本地禽鳥。
根據內地與本港達成的協議,所有從內地註冊供港農場進口的家禽(鴿子除外)都必須注 射H5禽流感疫苗。每批供港活家禽均必須通過H5及H7禽流感測試,才可放行售賣。此 外,政府獸醫也會到內地的註冊供港家禽農場視察,確保農場遵守生物安全規定。
本港禁止散養雞、鴨、鵝、鴿、鵪鶉及其他家禽,違例者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賽鴿擁 有人必須持有展覽牌照。寵物雀鳥商必須向衛生當局提交官方動物衛生證明書或發票等 證明文件,顯示雀鳥的來源地或雀鳥供應商的名稱和地址。來歷不明的雀鳥,一概不得 售賣。此外,雀鳥商販須登記每宗交易的資料和更新管有雀鳥數目的記錄。
公眾街市攤檔及新鮮糧食店內所有活家禽,必須在每晚八時前屠宰。有關處所不得在晚 上八時至翌日上午五時存留活家禽。活家禽零售商必須確保在零售點工作的員工穿着保 護衣物;一旦發現家禽死亡,必須立即通知食環署;處所內不得存放過量活家禽,而禽 籠須加裝透明膠板,避免顧客與家禽直接接觸。
為有效監察禽流感,政府定期從家禽農場及家禽批發和零售市場,收集健康、患病或已 死亡禽鳥的樣本進行測試;另外又從休憩公園和寵物店飼養的雀鳥,以及在濕地和其他 地方的野鳥收集樣本進行測試。政府亦提供全日24小時服務,接收患病或已死野鳥和家 禽。二零一六年,漁護署收集10115隻野鳥和家禽屍體,其中三個樣本經測試後證實帶 有H5禽流感病毒。
其他禽流感預防措施包括在活家禽零售點收集糞便及食水樣本,進行禽流感病毒測試: 定期巡查活家禽零售點,確保零售商遵守防控禽流感的特定牌照或租約條件;每天徹底 清洗食環署轄下街市的公用地方三次;售賣活家禽的檔戶須在每天收市後清洗攤檔,然 後再由食環署承辦商徹底清洗及消毒;保持街市攤檔通風系統清潔;定期巡查有野鳥聚 集的公眾地方和清洗及消毒有關地點,以及對在公眾地方餵飼野鳥的人士嚴厲執法。
食物安全中心從每批次內地進口活禽中抽取30隻家禽的拭子樣本進行禽流感聚合酶連鎖 反應測試,以檢測家禽是否帶有甲型流感(包括H5及H7禽流感)病毒。二零一六年,食物 安全中心從進口的活家禽中抽取11179個樣本進行禽流感測試。食環署自二零一四年起 採用H7禽流感血清學測試,加強對禽流感的監察。
香港在一九九七年首次爆發禽流感,此後本港沒有再出現人類感染H5或H7禽流感病毒的 個案,足以證明有關措施能有效預防人類感染禽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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