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金融財務
一般保險業務的毛保費由二零一五年的460億元減至456*億元,減幅為0.7%,業務縮減主 要是被財產損壞和一般法律責任保險所引致。一般保險業務的整體承保利潤由17*億元下 降至16*億元。
保險業統計數字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獲授權保險公司數目(家)
158
157
160
包括:在香港註冊成立(家)
86
86
87
在內地及海外國家註冊成立(家)
72
71
73
保費收入(十億元)
339.3
374.1
448.8*
毛保費總額
包括:長期有效業務(保單保費/保費收入)
一般保險業務(毛保費)
295.7^
328.1 A
403.2*#
43.6
46.0*
45.6*
^ 保單保費
# 保費收入
*
臨時統計數字
截至二零一六年年底,香港有99435名個人保險中介人,包括756家保險經紀公司的
9 452名行政總裁或業務代表、2482間保險代理商的26798名負責人或業務代表,以及
63 148名個人保險代理和其37名業務代表。
保險業監督
根據《保險公司條例》,保險業監理專員獲行政長官委任為保險業監督,其主要職能是規 管和監管保險業,以促進保險業的整體穩定及保障保單持有人註十三
。
香港為國際保險監督聯會的會員,故此本港的保險業監管制度也須符合國際原則及標 準。保險業監督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機構緊密合作,協力規管主要保險集團,並參 與由這些集團所在地的監管機構主辦的保險監管聯席會議。
註十三 《保險公司條例》制定一套監管制度,規管各類保險業務,以確保本港所有獲授權的保險公司財政穩健,以及保險公司 的管理層職位由適當人選擔任。根據《保險公司條例》,保險業監督可對保險公司採取適當行動,以保障保單持有人的 權益。
《保險公司條例》也訂明保險中介人的自律規管架構。自律規管機構包括香港保險業聯會轄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 香港保險顧問聯會和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
保險業監督並獲賦予法定職能,負責確保來自保險業的強積金中介人遵從《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所訂的操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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