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財務

金融發展局

金融發展局是高層次及跨界別的政府諮詢機構,就促進金融服務業的發展收集業界意 見,從而制定策略建議。金發局在二零一六年發表七份研究報告,議題包括場內衍生產 品的規管、股權眾籌、人民幣資本帳戶可兌換、綠色金融、內地與香港債券市場交易互 聯互通機制、國家“十三五”規劃和國際金融產品的稅務問題。政府實施金發局的可行建 議,以推動金融服務業發展,並向金發局提供所需資源及全力支持金發局的工作。

改善市場質素和加強教育並保障投資者

各個國際金融中心均已進行監管改革,以提升全球金融體系抵禦衝擊的能力、促進全球 金融體系穩定,並確保投資者得到-

分保障,從而加強公眾對金融體系的信心。香港政 府因應環球需要和本地情況,推動、促進並協調相關措施工作,確保香港的整體監管制 度能夠妥為保障投資者和促進市場發展。

淡倉申報

證監會進行公眾諮詢後,在二零一六年二月宣布,凡聯交所指明可進行賣空的指定證 券,均須申報淡倉。新規定會在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即《2016年證券及期貨(淡倉申 報)(修訂)規則》生效當日開始實施。

監管資產管理

證監會致力確保香港的資產管理監管制度能夠與國際監管發展接軌。十一月,證監會就 修改《基金經理操守準則》的建議諮詢公眾;修改範疇包括證券借貸和回購協議、基金資 產託管、流動性風險管理,以及基金經理就槓桿借貸比率的披露。證監會也建議修改《證 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以處理中介人在銷售投資產品時的 潛在利益衝突和加強銷售時的披露。

監管場外衍生工具市場

金管局和證監會聯合進行公眾諮詢後,在二零一六年二月五日把六項附屬法例刊憲,以 實施第二期場外衍生工具監管制度,包括由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起就某些利率衍生工具 施行強制性結算,以及由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擴大強制性匯報範圍至全部五個主要資 產類別。另外,經修訂的《監管自動化交易服務的指引》在二零一六年九月生效,就有意 提供場外衍生工具交易結算服務的中央對手方,訂定更具體的規定。

國際銀行標準

香港是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的成員,在本港實施巴塞爾委員會為銀行制定的國際標 準,包括《巴塞爾協定三》框架,以及巴塞爾委員會在危機爆發後推出的其他改革措施。 政府藉修訂《銀行業條例》,以及發出規則和監管指引,實施該等國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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