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基本法》規定,在各部門任職的公務人員,必須為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惟《基本法》第 九十九條及一百零一條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這項規定適用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或以 後新聘的公務員。

公務員的聘任遵從公開和公平競爭的原則。政府確保殘疾人士和少數族裔人士在投考政 府職位時與其他應徵者一樣,繼續享有平等機會。至於公務員的晉升,則以工作表現為 依據。

政府密切監察公務員的流失情況,以便策劃人力資源,維持足夠人手,滿足服務需求。 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公務員的整體流失率約為4.7%。政府設有完善的機制,檢討高層 人員的接任安排,物色並栽培有潛質的人員,為高層職位提供優秀的繼任人選。

為審慎管理公共資源,政府一直密切留意公務員編制,只會在確定有需要而又不能以其 他方式提供服務的情況下,才開設新職位。然而,政府也會-

分考慮提供新服務或改善 服務所需的額外人手。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至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公務員編制每年的 增幅一般介乎1%至1.5%之間。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公務員編制預計會增加約1.3%。

政府與職方保持緊密溝通,並通過不同渠道就職方所關注的事宜諮詢他們,當中包括在 中央及部門層面設立的員工協商組織,即在中央層面的四個公務員評議會,分別為高級 公務員評議會、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評議會、紀律部隊評議會和警察評議會,以及在部 門層面的約90個部門協商委員會。此外,政府定期出版《公務員通訊》,以增進與現職和

退休僱員的聯繫。

政府通過各項獎勵計劃表揚表現出色的員工,從而推動公務員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當 中,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嘉許狀計劃用以嘉許個別工作表現持續優秀的公務員,而公務員 優質服務獎勵計劃則用以表揚服務成效卓越的部門或團隊。另一方面,政府按照既定紀 律處分機制,懲處行為不當的公務員,以收懲前治後之效。為推廣公務員廉潔守正的風 氣,公務員事務局和廉政公署攜手推行誠信領導計劃,要求每個局或部門委派一名首長 級人員,統籌推廣誠信的工作。

公務員培訓處負責制定公務員培訓發展和工作表現管理的政策,並為公務員舉辦培訓課 程和研討會,涵蓋內容包括領導及管理、語文及溝通技巧、國家事務和《基本法》。培訓 處也就改善員工工作表現、制定才能綱領、提升領導能力和培訓公務員準備接任等事 宜,向各局和部門提供意見,並通過公務員易學網為公務員提供方便易用的學習資源, 促進持續進修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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