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及法定組織

政制和行政

目前,約有5 400名社會人士在全港近470個諮詢及法定組織服務。諮詢及法定組織是本 港政制的特色,目的在於吸納社會各界專才的意見,讓社會各界人士及相關團體可在政 府制定政策和籌辦公共服務之初參與有關工作,並執行特定職能。為確保社會各界能廣 泛參與及持續引入不同的新思維,政府會定期更替委任成員。

諮詢組織的工作範疇各有不同,有些專責處理某一行業的事務(例如漁農業諮詢委員 會),有些則負責就政府某方面的政策提供意見(例如交通諮詢委員會)。至於法定組織, 例如醫院管理局,則獲賦予法定權力和責任,根據有關法例履行特定職能。

公務員

公務員是一支常設隊伍,誠實正直、用人唯才、專業能幹,並且保持政治中立。公務員 隊伍向行政長官負責,協助政府制定、解釋和執行政策,處理各項行政事務,向市民提 供服務,並履行執法和規管職能。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務員總數為166600人,不包 括法官、司法人員和廉政公署人員共約1500人。這是政府各部門和其他行政單位的人手 來源,約佔全港勞動人口的4.2%。

公務員事務局負有政策責任,整體管理公務員隊伍,處理事宜包括公務員的聘任、薪酬 及服務條件、工作表現管理、人力統籌、培訓發展、員工關係和品行紀律。該局經常與 各個主要職工會協商,並負責管理多個職系,包括政務主任、行政主任、文書和秘書等 職系。公務員的管理主要由三份文件規管,即《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公務人員(紀律) 規例》和《公務員事務規例》。三份文件全部按行政長官的權力制定。

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是獨立法定組織,根據《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條例》成立,負責就公務員 的聘任、晉升和紀律事宜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另有三個獨立組織就公務員薪酬及服務 條件等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即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涵蓋首長級人員, 不包括法官、司法人員和紀律部隊人員,但包括紀律部隊首長;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 件常務委員會,涵蓋紀律部隊人員,但不包括紀律部隊首長;以及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 件常務委員會(薪常會),涵蓋所有其他公務員。

政府的公務員薪酬政策,是提供足夠的薪酬,以吸引、挽留和激勵具備合適才幹的人, 為市民提供效率與成效兼備的高質素服務。政府所遵循的原則,是公務員的薪酬應與私 營機構僱員薪酬的水平保持大致相若,目的是令提供服務的公務員和支付公共開支的市 民都認為公務員薪酬水平公平合理。政府通過定期進行的三項調查,即薪酬水平調查、 入職薪酬調查,以及年度薪酬趨勢調查,以比較公務員與私營機構僱員的薪酬。薪常會 在二零一六年二月完成二零一五年入職薪酬調查,並向行政長官提交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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