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事宜委員會

政制和行政

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事宜委員會負責決定應否將某份文件或紀錄在立法機關文件及 紀錄查閱政策所指明的封存期屆滿之前提早公開。委員會亦負責制定實施該政策的指 引、考慮任何人就立法會秘書拒絕向其提供該等文件或紀錄提出反對的個案,以及研究 任何其他與該政策有關的事宜。

在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會期,委員會舉行兩次閉門會議。委員會因應24項查閱資料要 求,批准披露立法機關的文件及記錄。獲批及被拒查閱資料要求一覽表已上載立法會網 站。

內務委員會

除立法會主席外,立法會全體議員都是內務委員會的委員。內務委員會通常在星期五下 午舉行會議,處理與立法會事務有關的事宜,並為立法會會議作準備。內務委員會還負 責決定應否成立法案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以審議法案、附屬法例和其他根據條例訂立 的文書。在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會期,內務委員會舉行34次會議,包括三次與政務司司 長及政府高級官員討論公眾關注事項的特別會議。

法案委員會

除立法會主席外,任何立法會議員均可加入由內務委員會成立的法案委員會,研究交付 委員會的法案的整體優劣及原則,以至詳細條文修正建議。委員會通常會向立法會提 交報告。在有關法案獲得立法會通過後,或內務委員會決定解散法案委員會時,委員會 便會解散。

在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會期,內務委員會成立14個法案委員會,而在過往會期成立的 13個法案委員會於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會期內繼續運作。

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

在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會期,內務委員會成立23個小組委員會,研究48項附屬法例、 份技術備忘錄及三項由政府提交立法會批准的決議案。

其他小組委員會

內務委員會也可委任小組委員會,協助研究政策事宜及與立法會有關的任何其他事項。 內務委員會在過往會期委任的四個此類小組委員會在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會期繼續運作。

事務委員會

立法會設有18個事務委員會,讓委員討論政策事宜和研究公眾關注的事項。在重大的立 法或財務建議正式提交立法會或財務委員會前,該等事務委員會會就這些建議提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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