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
十五
公共秩序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由懲教署和社會福利署的人員組成,負責就年齡介乎14至24歲 的男性還押羈留人士和年齡介乎14至20歲的女性還押羈留人士,向裁判官和法官建議最 合適的更生計劃。二零一五年,法庭合共轉介74宗個案予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作評 估。
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
教導所為年輕在囚人士提供羈留期由六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懲教訓練(包括半日學科教育和 半日職業訓練),又借助童軍訓練,讓他們接受個性發展鍛鍊。這些青少年獲釋後須接受 為期三年的法定監管。
勞教中心計劃的對象是年齡介乎14至20歲的少年男性和年齡介乎21至24歲的青年男性。 前者的羈留期為一至六個月,後者則為三至十二個月。該計劃強調嚴守紀律、刻苦訓 練、辛勤工作和起居有序。這些年輕在囚人士獲釋後須接受為期一年的法定監管。
法庭處理年齡介乎14至20歲須參與短期留宿更生計劃的年輕罪犯時,其中一個判刑選擇 是把他們判入更生中心。有關人士獲釋後須接受為期一年的法定監管。
教育
懲教署為未滿21歲的青少年在囚人士提供教育課程,並鼓勵他們參加本地及海外認可的 公開考試。該署亦鼓勵成年在囚人士攻讀自修課程或由外間認可教育機構開辦的遙距專 上課程。有意進修的在囚人士可向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及其他教育資助計劃申請經濟 援助。
職業訓練
為幫助年輕在囚人士重投社會,成為奉公守法的市民,懲教署設有半日制職業訓練課 程,為未滿21歲的青少年在囚人士提供訓練,讓他們學習就業技能,考取認可資格,並 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懲教署為願意接受職業訓練的合資格成年在囚人士提供釋前培 訓。目前,有11間懲教設施提供全日制及部分時間制職業訓練課程。
懲教工業
懲教署按照法例的規定,安排成年在囚人士從事有報酬工作,讓他們培養良好的工作習 慣和責任感,並建立自信。在囚人士亦可在工作中掌握就業技能,為重投社會做好準備。
二零一五年,平均每天有4244名在囚人士參與工業生產活動,為政府部門和政府資助機 構提供各種貨品和服務,當中包括辦公室家具、制服、皮革製品、醫院被服、過濾口
註一合資格成年在囚人士”指在獲釋後可受僱或工作並可在香港居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所規限的成年在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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