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政策

十一

房屋

政府主要通過香港房屋委員會註二為未能負擔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屋,並以 一般申請者(即家庭及長者一人申請者)平均約三年獲首次編配單位為長遠目標。

房委會設有逐年延展的公營房屋建設計劃,以實現公營房屋供應目標。在二零一五至 一六年度起的五年間,將會興建約75 600個公屋單位及17800個資助出售單位註三。

政府的政策是維持住宅物業市場穩健發展。截至十二月底,政府預計未來三至四年, 手私人住宅單位的供應量約為87000個。

公營房屋架構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負責房屋事務並身兼房委會主席,由房屋署署長提供協助。

房屋署在提供公屋方面,集政策擬訂和實務執行於一身。該署為房委會及其轄下小組委 員會提供秘書處和行政支援。房屋署隸屬運輸及房屋局,負責監察私人房屋市場的發 展,確保置業人士可得到準確、全面和具透明度的物業交易資料,以及統籌有關監管地 產代理的政策事宜。

公共租住房屋

二零一五年第四季,約有215萬人(佔本港人口的30%)在房委會和香港房屋協會註四轄下的 公共租住單位居住。此外,約有147000名一般公屋申請者及143700名配額及計分制下 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註五為37年。

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房委會在房屋方面的修訂開支預算為237億元,約佔公共開支總額 的5.4%。

租金政策

房委會的一貫政策是把公屋租金定於可負擔的水平。公屋租金已包括差餉、管理和維修 保養費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公屋單位的月租由315元至4,264元不等,平均租金約為 1,700元。現行的租金調整機制以租戶整體家庭收入的變動為基礎。公屋租金每兩年檢討 一次,下一次檢討將於二零一六年年中進行。

註二 房委會是負責推行本港大部分公營房屋計劃的法定機構。房委會為未能負擔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屋,以及向 中低收入家庭提供資助出售房屋單位。房委會亦同時負責管理中轉房屋和臨時收容中心,為未能在短期內找到合適居所的 家庭提供臨時住屋。

註三資助出售單位主要為居者有其屋計劃的單位。

註四 香港房屋協會是獨立非牟利機構,主要職能之一是提供資助房屋租予特定類別人士,租金定於住戶可負擔的水平。

註五 輪候時間是以公屋申請登記日期開始計算,直至首次配屋為止,但不包括當中任何凍結時段(例如申請者尚未符合居港年 期規定:或申請者正等待家庭成員來港團聚而要求暫緩申請)。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是指過去12個月獲安置入住 公屋的一般申請者的輪候時間平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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