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房屋
政府的政策目標是協助基層市民入住公共租住房屋,滿足基本住屋需求; 讓市民按自己的條件和負擔能力,選擇安居之所:
提供資助出售單位,建構房屋階梯;
以及維持物業市場穩健發展,優先照顧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需要。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底,本港約有270萬個房屋單位,當中約79萬個屬公共租住單位註一. 40萬個屬資助出售單位、152萬個屬私營房屋單位。香港約有30%人口居於公共租住單 位,另有17%居於資助出售單位。
長遠房屋策略
政府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公布《長遠房屋策略》,採取以供應為主導的原則,以期逐步扭 轉房屋供求失衡的局面。
《長遠房屋策略》的三個主要方針為:(一)加建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確保合理運用現有公 屋資源;(二)提供更多資助出售單位,豐富資助自置居所的形式並促進現有單位的市場 流轉;以及(三)通過持續供應土地及適當的需求管理措施,穩定住宅物業市場,並在私 人住宅物業的銷售和租務方面推廣良好做法。
政府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公布,二零一六/一七至二零二五/二六年度的最新十年總房 屋供應目標為46萬個單位,當中公私營房屋供應的比例維持60:40,即公營房屋供應目標 為28萬個單位(20萬個公屋單位及八萬個資助出售單位),私營房屋供應目標則為18萬個 單位。政府每年會按最新的長遠房屋需求推算,更新逐年延展的十年房屋供應目標,以 反映實際情況的轉變。
包括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的公共租住房屋和中轉房屋,以及香港房屋協會轄下的租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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