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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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社署對於因家庭、行為或情緒問題而需要照顧或保護的兒童及青少年,提供3676個住宿 照顧服務名額及多項福利服務。此外,社署與三個根據《領養條例》獲認可的非政府機構 合作,為遭父母遺棄或父母未能撫養的兒童安排本地或跨國領養。

社署亦提供日間幼兒照顧服務,支援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暫時未能照顧子女的父母。部分 獨立幼兒中心及部分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獲社署及教育局資助,提供全日幼兒照顧服務。 社署亦資助這些中心提供434個暫託幼兒服務名額及在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分階段把延長 時間服務名額增至2204個。另外,社署資助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安排義工為有需要 的家庭提供彈性的幼兒照顧服務。

青少年服務

青少年福利服務的宗旨,是通過一系列由非政府機構提供的預防、支援和補救服務,協 助培育年齡介乎6至24歲的兒童及青少年成為成熟、有責任感和對社會有貢獻的市民。

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

截至年底,本港有138間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提供以中心為本的服務、外展服務及學校 社工服務,照顧青少年的發展需要。

外展

本港有19支青少年外展隊,為高危青少年提供服務,並處理童黨問題。此外,18間指定 的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亦提供深宵外展服務,引導夜間在區內黑點流連的青少年重返正 途。

青少年罪犯

社區支援服務計劃為接受警司警誡的青少年而設,共有五支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社區支 援服務隊為這些青少年提供服務。家庭會議計劃由社署和警務處合力推行,協助在警司 警誡計劃下第二次接受警誡,又或需要三個或以上機構提供服務的青少年。社工、警務 人員、受警誡青少年的老師及家長會合力為這些青少年定出最佳處理方案。

戒毒治療和康復

截至年底,社署資助13間住院戒毒治療及康復中心和中途宿舍、11間濫用精神藥物者輔 導中心,以及兩間戒毒輔導服務中心。社署在年內根據《藥物倚賴者治療康復中心(發牌) 條例》,向住院戒毒治療及康復中心和中途宿舍發出或續發25個牌照及14張豁免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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