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歷史
彭瑪斯頓勳爵嚴厲譴責義律漠視訓令,召回義律,另派砵甸乍爵士接任。一八四一年八 月,砵甸乍爵士抵達香港,決心以武力解決問題。一年後,砵甸乍爵士揮軍溯長江而 上,直迫南京,中英雙方終於在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訂立《南京條約》,戰事才告平
息
。
當時,英國維新黨政府下台,新上任的保守黨外務大臣阿巴甸勳爵在一八四一年向砵甸 乍爵士發出新訓令,撤回割地的要求。砵甸乍爵士在冬天停戰時返抵香港,對香港的發 展甚為滿意,故此在訂立《南京條約》時違背英廷的訓令,不僅訂立通商條約,而且要求 割讓香港。
清政府還須開放廣州等五個地點作為通商口岸。該通商條約其後併入一八四三年十月締 訂的《虎門善後條約》。根據條約,華人獲准自由到香港經商。
租借新界
中英兩國對前訂條約的詮釋各執一詞,最後引發第二次中英戰爭(一八五六至一八五八 年)。戰爭的導火線為中國水師登上英艇“亞羅號”(船身為西式設計,配備中式索具)搜捕 海盜,因而發生衝突。結果兩國在一八五八年簽訂《天津條約》,英國可派遣外交代表到 中國,戰事暫時結束。第一任使節是香港首任布政司布魯司爵士,他奉命前往北京呈遞 國書,但途經大沽突遭炮轟,戰火於是在一八五九年再起,到一八六零年才平息。
從本港早期照片所見,參與第二次遠征的英軍曾在九龍結營。英軍發現當地環境適宜, 擬保留九龍半島駐防,經英國駐廣州領事白加士爵士與兩廣總督交涉後,獲得九龍半島 南端(北至界限街)連同昂船洲的租借權。一八六零年,戰爭結束,訂立《北京條約》, 九龍半島正式割讓予英國。
及後,歐洲各國和日本也相繼向中國要求租借土地。一八九五年中日戰爭結束,德、 法、俄三國曾為中國說項,自此需索更多。局勢趨於緊張,英國認為要防衞香港,必須 取得鄰近土地的控制權。
根據一八九八年六月九日在北京簽訂的條約,中國同意把九龍界限街以北直至深圳河的 地域,以及235個島嶼,租借給英國,為期99年。英國此舉僅在針對法俄兩國,而非對 付中國。中國軍艦仍有權使用九龍城碼頭,中國仍然保留該處的行政權,“惟不得與保 衛香港之武備有所妨礙”。一八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英女皇會同樞密院議決撤銷這項 條款,由英國單方面接管九龍城。在此之前,英國人已在一八九九年四月接管新界。 接管初期,仍有零星反抗,但後來終告停止。新界遂成為香港的一部分,但與市區分開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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