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

入境管制

十五

公共秩序

入境事務處負責執行入境管制工作,在維持香港法紀方面擔當重任。入境署人員在各個 管制站執行旅客出入境檢查,並審核入境申請,藉以偵測各類不受歡迎人物,包括國際 罪犯和可疑訪客。二零一四年,有42177人被拒入境。

偵查偽造旅行證件

入境處採取嚴厲措施,對付使用偽造旅行證件活動。該處也採取特別行動,打擊偽造證 件集團。年內發現的偽造旅行證件有523本,二零一三年則有765本。該處與本港、內地 和海外的執法機關及領事館緊密聯繫,交換有關偽造證件的資料及情報。

阻截目標人物或通緝犯

二零一四年,該處在各個出入境管制站截獲336967名目標人物或通緝犯。他們涉嫌與各 種違法行為或法庭命令有關,小至逾期繳交罰款,大至干犯嚴重罪行。

非法聘用

入境處的反黑工突擊隊負責打擊非法聘用勞工,隊員會掩飾身份,在非法勞工黑點進行 巡查。二零一四年,入境處進行了13462次搜查行動,拘捕6100名非法勞工:二零一三 年則進行了13708次搜查行動,拘捕6052名非法勞工。絕大部分非法勞工都是違反逗留 條件的旅客。

非法勞工會在罰款及/或監禁後遣返原居地。他們的僱主亦會被檢控。年內,對聘用非 法勞工的僱主提出的控罪共302項。

遞解和遣送

入境處負責處理有關遞解離境令和遣送離境令的事宜。二零一四年,被裁定干犯可處以 不少於兩年監禁的罪行而遭該處建議遞解離境的有441人,最終被遞解的有350人;另有 624人被遣送離境,其中127名為非法入境者,497名為違反逗留條件者。

違反入境法例個案的調查和檢控

二零一四年,政府對違反入境法例的人士合共提出4220項控罪,所犯罪行包括非法留 港、違反逗留條件,作出虛假陳述或申述,以及使用或管有偽造旅行證件。

《入境條例》第38AA條禁止非法入境者及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士,接受有 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二零一四年,有205人因違反該條文的規定而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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