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

十五

公共秩序

消防通訊中心全日24小時均有人員當值,並配備第三代調派系統,負責調動滅火和救護 資源,及時為市民提供消防救護服務。通訊中心也負責接收有關火警危險和危險品的 投訴,以及在發生大型緊急事故或嚴重災禍時,為其他政府部門和公用事業機構提供緊 急協調服務。

消防處的數碼無線電通訊系統,能確保事故現場的無線電通訊快捷有效。

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總區負責制定消防安全政策及樓宇和集體運輸系統的消防安全措施,並致力提 升舊式樓宇的消防安全,審批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的貸款申請,以及加強市民的消防安全 意識。總區的兩個樓宇改善課負責執行《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及《消防安全(建築物) 條例》,以及調查涉及樓宇火警危險的舉報個案。特遣執法隊會主動巡查舊式樓宇,並就 違規情況採取執法行動。

樓宇消防安全特使計劃訓練業主、佔用人及物業管理公司職員成為特使,協助推廣樓宇 消防安全。截至二零一四年年底,已有4956人受訓成為特使。

新建設課與屋宇署和其他政府部門合作,審核全新和經修訂的建築圖則,包括集體運輸 系統、隧道、橋樑及機場的建築圖則。新建設課也為某些處所訂定防火要求。二零一四 年,該課共審核14026份建築圖則

鐵路發展課負責審視鐵路基建設施的消防安全規定,並為新鐵路項目(例如西港島線)的 消防裝置進行認可檢查。支援課負責制定、檢討和更新部門對改善樓宇消防安全的政 策,並致力加深公眾對消防安全的了解。年內,該課與香港電台聯合製作新一輯電台節 目,每周播放一次,以加深公眾對消防及救護服務的認識。

截至二零一四年年底,有143119人受訓成為消防安全大使,另有341位社區領袖獲委任 為消防安全大使名譽會長。

消防處採取全面的“四管齊下”策略(宣傳、執法、巡查及社區伙伴),以積極主動的態 度,處理舊式樓宇火警危險的問題。二零一四年,消防處對21幢樓宇採取“四管齊下”行 動,而自二零零八年起,該處已對184幢目標樓宇採取有關行動。

為改善舊式樓宇的消防安全,消防處和屋宇署展開聯合行動,巡查約6500幢目標樓宇的 公共逃生途徑,並採取執法行動以消除潛在的火警危險。消防處在二零一四年三月已巡 查所有目標樓宇。至於其他違規情況,例如擅自更改土地用途,消防處已轉交相關部門 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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