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環境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與國家能源局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八日簽署的諒解備忘錄,中央人 民政府支持中國廣東核電公司在原有協議基礎上,與香港續簽20年供電協議。二零零九 年九月,香港特區政府批准中電把大亞灣核電站供電合約的年期,由二零一四年五月七 日起延長20年,供電量將不低於現有水平。此外,“香港支線”設施已於二零一三年九月 啟用,以配合使用來自内地“西氣東輸”二線管道的天然氣。

中電也有權使用位於從化的廣州抽水蓄能電站第一期發電量1200兆瓦的一半。青山發電 有限公司的電力系統和廣東核電站,在非用電高峯時間會發電至抽水蓄能電站儲能,而 抽水蓄能電站則會在用電高峯時間提供水力發電,以應付本港的電力需求。

《電力條例》之下訂有多條規例,就電業承辦商的註冊、電業工程人員和合資格人士的註 冊、電力線路安全、家居電氣產品安全,以及防止供電電纜遭受第三者損壞等事宜,作 出規管。

其他燃料

煤氣和石油氣是香港家庭以至工商業使用的主要氣體燃料。石油氣也是差不多所有的士 和超過六成半公共小巴使用的燃料,而天然氣則用於發電和生產煤氣。本港約有180萬個 使用煤氣及46萬個使用石油氣的住宅及工商業用戶。以熱值計算,煤氣及石油氣分別佔 這類用戶氣體燃料總用量的87.2%和12.8%。

兩座煤氣生產廠房位於大埔和馬頭角,每天產量分別為960萬立方米及240萬立方米,經 總長約3500公里的管道,輸送給用戶。

本港使用的石油氣主要從海路輸入,先儲存於青衣的五個石油氣庫,然後輸送給用戶, 包括65個為石油氣車輛而設的加氣站。

天然氣從內地經海底管道輸送至龍鼓灘、青山和南丫島發電廠發電之用,並輸送至大 埔廠房生產煤氣。

《氣體安全條例》管制氣體燃料的進口、生產、儲存、運輸、供應和使用。所有氣體供應 公司、氣體裝置技工及氣體工程承辦商,都必須向氣體安全監督(即機電工程署署長)註 冊。

節約能源

能源效益

能源消耗與溫室氣體排放有密切關係。提升能源效益,有助應付全球氣候變化問題。 二零一二年,本港在最終用途層面的能源消耗總量為287970太焦耳,當中商業、運輸 業、住宅及工業分別佔42%、32%、21%和5%。機電工程署的能源效益事務處推行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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