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0

(第十二章:基建發展和文物保育}

土地用途的分布情況(截至二零一三年年底)

附錄

6

類別

大約面積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 百分率

備註

住宅

私人住宅

25

2.3

私人發展商發展的住宅用地(村屋、資助房 屋和臨時房屋區除外)。

公營房屋

16

1.4

鄉郊居所

35

3.2

22

包括資助房屋和臨時房屋區。

包括村屋和臨時搭建物。

商業

商業/商貿和辦公室

4

0.4

工業

工業用地

工業邨

貨倉和露天貯物

736

58800

0.6

0.3

1.4

機構/休憩

政府、機構和社區設施

25

2.3

休憩用地

25

2.3

包括公園、運動場、遊樂場和康樂設施。

運輸

道路

鐵路

機場

其他都市或已建設土地

墳場和火葬場

公用事業設施

空置/正在進行建築工程的土地

其他

22

40 3 13

0762

3.6

0.3

1.2

0.7

0.6

16

1.4

7 6 4 20

農業

農地

51

魚塘/基圍

57

4.6

17

1.5

林地/灌叢/草地/濕地

林地

264

23.8

灌叢

267

24.1

草地

202

18.2

紅樹林和沼澤

5

0.4

這數字包括高水位線下約四平方公里的紅樹 林和沼澤,這四平方公里不應計算在全港的 土地總面積內。

荒地

劣地

石礦場

岩岸

214

2

0.1

4

09890

0.2

0.4

水體

水塘

河道和明渠

總數

25 5

2.3

0.4

1 108

100.0 根據地政總署資料,全港的土地總面積(即

高水位線上的土地)為1104平方公里。

資料來源:規劃署

(如有查詢,請致電223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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