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0
(第十二章:基建發展和文物保育}
土地用途的分布情況(截至二零一三年年底)
附錄
6
類別
大約面積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 百分率
備註
住宅
私人住宅
25
2.3
私人發展商發展的住宅用地(村屋、資助房 屋和臨時房屋區除外)。
公營房屋
16
1.4
鄉郊居所
35
3.2
22
包括資助房屋和臨時房屋區。
包括村屋和臨時搭建物。
商業
商業/商貿和辦公室
4
0.4
工業
工業用地
工業邨
貨倉和露天貯物
736
58800
0.6
0.3
1.4
機構/休憩
政府、機構和社區設施
25
2.3
休憩用地
25
2.3
包括公園、運動場、遊樂場和康樂設施。
運輸
道路
鐵路
機場
其他都市或已建設土地
墳場和火葬場
公用事業設施
空置/正在進行建築工程的土地
其他
22
40 3 13
0762
3.6
0.3
1.2
0.7
0.6
16
1.4
7 6 4 20
農業
農地
51
魚塘/基圍
57
4.6
17
1.5
林地/灌叢/草地/濕地
林地
264
23.8
灌叢
267
24.1
草地
202
18.2
紅樹林和沼澤
5
0.4
這數字包括高水位線下約四平方公里的紅樹 林和沼澤,這四平方公里不應計算在全港的 土地總面積內。
荒地
劣地
石礦場
岩岸
214
2
0.1
4
09890
0.2
0.4
水體
水塘
河道和明渠
總數
25 5
2.3
0.4
1 108
100.0 根據地政總署資料,全港的土地總面積(即
高水位線上的土地)為1104平方公里。
資料來源:規劃署
(如有查詢,請致電22315000。)
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