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康樂體育和文化藝術
香港人以勤奮見稱,但忙碌之餘,亦熱愛各種文康體育 活動,或參與其中,或觀摩欣賞,同樣樂此不疲。在這 方面,市民有眾多選擇,由大型國際體育及藝術盛事, 以至社區文康體育活動,任何人士,不論年齡、能力, 也可各適其適,享受箇中樂趣。
民政事務局負責統籌政府在文康體育和文化遺產方面的政策;體育委員會和香港藝術發 展局等機構則協助政府制定這些政策。
體育委員會負責就所有與體育發展有關的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其轄下設有三個分別負 責社區體育、精英體育和大型體育活動事務的專責委員會。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是民政事務局轄下的執行部門,職責包括保護文化遺產、美化環境, 以及加強體育、文化及社區團體之間的緊密協作。康文署籌辦多種不同活動,包括展 覽、體育活動,以及音樂、舞蹈、歌劇等文化表演節目。
康樂體育
康文署負責策劃和統籌興建優質的康體設施,包括公園、園景休憩用地、運動場、遊樂 場、體育館、度假營、水上活動中心、游泳池和泳灘,為市民提供消閒好去處。該署並 舉辦和支持各色各樣的康體活動,藉此推廣社區體育活動,發掘具潛質的運動員,以及 提升體育運動的水平。該署又與各區區議會、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轄下 各體育總會、地區體育會和學校緊密合作,推廣“普及體育”概念,鼓勵全港市民參與康 體活動。
年內,約有825400人次參加在25個度假營和海上活動中心舉辦的活動。這些營舍和海上 活動中心獲康文署資助,由12個非政府機構營辦。康文署也簽發遊樂場所牌照和處理續 牌事宜。年內,該署共處理了62宗桌球館、八宗公眾保齡球場和六宗公眾溜冰場牌照申 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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