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環境

此外,針對污染源頭而採取的管制措施也漸見成效,河溪水質已有改善。評為水質“良 好”或“極佳”的河溪比率,由一九八六年的34%升至二零一三年的87%;列入“惡劣”或 “極劣”級別的河溪,則由一九八六年的45%降至二零一三年的6%,當中沒有河溪被列入 “極劣”級別。

海水水質指標是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訂立,並於一九八二年至一九九六年期間逐步應 用於本港的一個水質管制區。政府於二零零八年開展了一項研究,旨在根據本港的情 況、外國的最佳作業方法和科學的進展,檢討現有的水質指標,並就指標的任何修訂建 議,評估其技術可行性及潛在的社會經濟影響。政府於二零零九年就研究的事項和檢討 方法徵詢公眾及持份者的意見,而第二階段公眾諮詢會待顧問擬訂修訂水質指標的建議 後進行。

污水處理與處置

目前,本港93%人口使用公共污水排放系統,每日約收集280萬立方米污水。收集到的污 水約七成會經化學或更高級別的處理,然後才排放。

淨化海港計劃第一期系統收集九龍、荃灣、葵青、將軍澳及港島東北部市區的污水,經 由深層污水隧道網絡,送往昂船洲污水處理廠處理。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工程包括 擴大深層污水隧道系統,把港島其餘地區未經處理的污水送往昂船洲污水處理廠。政府 還會擴建該污水處理廠,把整個淨化海港計劃覆蓋範圍內的污水,集中進行化學處理。 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工程已於二零零九年展開,主要工程會在二零一四年完工。自 從前期消毒設施於二零一零年投入運作後,維港西部及荃灣區泳灘水質得到改善。同 時,荃灣區泳灘腹地的住宅在地區污水渠系統建成後,陸續接駁到污水渠系統,使七個 已關閉泳灘的水質全部改善,並符合游泳的有關水質指標。政府正研究進一步提升維港 水質的措施。

有關淨化海港計劃的詳細資料,載於“海港清潔 你我得益”網頁(www.cleanharbour.gov.hk)。

除了淨化海港計劃的開支外,政府自一九九一年以來為其他污水收集系統使用的款項高 達250億元,而未來五年這方面的開支將為170億元,其中包括郊區鄉村污水收集系統的 開支。《水污染管制(排污設備)規例》授權環保署指令業主把廢水排入新建的公共污水 渠。自該規例在一九九五年實施以來,約7400間村屋已經接駁到公共污水渠。

排污收費

所有把污水排入公共污水渠的用水戶,均須根據《污水處理服務條例》繳付基本排污費。 此外,27個工商行業由於排出污水的污染程度較住宅污水高,因此須繳付工商業污水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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