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運輸
航運服務,包括船務代理和船隻管理、船隻擁有和運作、船務經紀、海事保險及港內海 上運輸。其他相關服務還有船舶註冊、船舶融資、海事法律及仲裁等。香港船東擁有的 船舶,載重噸位約佔全球商船總載重噸位的9%。
一些全球最大、歷史最悠久的船舶管理公司在香港設立總部,為本港註冊船隻和訪港船 隻提供各類專業服務。其他國際海事服務公司也有在香港設立分公司,提供多種補給和 支援服務,包括船隻維修、燃料補給、船隻補給、廢物處理、資訊科技及通訊、核數及 稅務諮詢,以及培訓等服務。航運界為香港創造的經濟利益及就業機會相當龐大。
香港積極與貿易伙伴磋商有關航運收入寬免雙重課稅的安排。至今,香港已與37個稅務 當局達成了有關安排,包括奧地利、比利時、文萊、加拿大、智利、捷克、丹麥、法 國、德國、根西島、匈牙利、印度尼西亞、愛爾蘭、意大利、日本、澤西島、科威特、 列支敦士登、盧森堡、中國內地、馬來西亞、馬爾他、墨西哥、荷蘭、新西蘭、挪威、 葡萄牙、卡塔爾、韓國、新加坡、西班牙、斯里蘭卡、瑞士、泰國、英國、美國和越南
的稅務當局。
港務管理
海事處負責管理港口事務,主要職能是確保香港水域内船舶航行安全、航運業務運作暢 順。為了落實這方面的工作,海事處實行多項措施,包括進行綜合海上交通管理和海港 巡邏、提供船隻航行監察服務、設置繫泊浮泡,以及嚴格執行主要國際海事公約的規則 和標準。
海事處通過多個諮詢委員會,與航運界和商界組織緊密聯繫。港口設施使用者和經營人 可循這些途徑,就港務管理事宜向政府提出建議。港口行動事務委員會就港口有效運作 提供意見:領港事務諮詢委員會就領航服務提供意見:港口地區保安諮詢委員會就港口 保安提供意見。此外,本地船隻諮詢委員會負責處理本地船隻事務,而船舶諮詢委員會 則就香港船舶註冊的運作,以及香港參與國際海事組織事宜提供意見。
海事處網站(www.mardep.gov.hk)提供關於港口和香港船舶註冊的各項資訊,例如海事處 發出的布告、海事處服務和設施詳情等,還提供多類資料和服務,包括應用“簡易資訊聚 合"來發送最新的香港商船公告、香港商船資訊、海事意外調查報告、港口和本港註冊船 隻的海事安全級別、載列以香港為根據地的海事服務公司的香港船務指南、船隻抵港及 離港的實時資料、海員考試時間表、出港許可證核對服務、港澳碼頭和中國客運碼頭核 准泊位時段分配情況,以及港口及海事統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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