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發展

十二

基建發展和文物保育

政府建築物及公共設施(公營房屋除外),大部分均由建築署負責發展和維修保養。建築 署於二零一三年內完成了40項工程,包括啟德郵輪碼頭大樓及輔助設施、位於土瓜灣的 聯用綜合大樓,以及分別位於香港仔和九龍灣的兩所消防局暨救護站。

建築署於二零一三年就29個工程項目開始施工,包括醫院和診所、學校、體育館、休憩 用地、警署及終審法院搬遷工程等。建築署亦協助各政府部門,陸續為超過2500所政府 建築物及設施進行改善工程,以達到暢道通行的目標。

和合石的靈灰安置所及紀念公園、西貢將軍澳政府綜合大樓,以及順德聯誼總會李金小 學皆於年內獲香港建築師學會頒發獎項,嘉許這三個項目的建築水平。

樓宇安全及維修

確保本港老化樓宇的安全,繼續是發展局在二零一三年的重點工作。發展局聯同屋宇署 推行多項措施,以加強樓宇安全。這些措施涵蓋四個主要範疇,分別是立法、執法、為 業主提供的支援及協助,以及宣傳和公眾教育。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讓樓宇業主通過簡化的法定程序進行小規模建築工程,而根據這項制 度進行小型工程的個案愈來愈多。屋宇署在二零一二年收到66517份小型工程呈交文 件,在二零一三年則收到87938份。自該制度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實施以來,屋宇署共 收到194 517份呈交文件。二零一三年,屋宇署繼續推行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 規定樓宇業主須定期檢查和維修樓宇及窗戶。招牌監管制度下的違例招牌檢核計劃於九 月實施,某些違例招牌如經過有關建築專業人士及/或承建商的安全檢查、鞏固(如需要) 及核證後,可繼續使用。

政府與香港房屋協會及市區重建局推行的“樓宇更新大行動”,為樓宇維修及保養行業創 造更多就業機會,並且改善樓宇安全。破舊樓宇的業主可獲財政援助及技術意見,以便 為樓宇進行維修及保養工程。計劃在二零零九年推出時,政府與上述兩家機構為計劃撥 出合共35億元,以協助維修和保養超過3100幢樓宇,並為樓宇維修及保養業界創造逾六 萬個就業機會。

香港房屋協會代政府推行十億元的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業主可運用該計劃的津 貼維修物業,或用以償還因維修樓宇而向屋宇署、市建局或房協借貸的款項。計劃自二 零零八年五月推出以來,共收到17932宗申請,其中12911宗獲得批准,涉及款額約 3.1425億元。

房協及市建局推行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由二零一一年起為業主提供全面的財政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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