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基建發展和文物保育

口狀況及社會和經濟趨勢,不時檢討該手冊的內容。年內,當局修訂了公用設施及內部 運輸設施的規劃標準與準則。

賣地安排

政府的政策目標是維持物業市場穩健發展。政府在二零一三至一四年度取消勾地機制, 全面取回出售政府土地的主導權。政府把預計可於該年度出售的用地納入賣地計劃,並 按季預先公布賣地計劃,使市場上的土地供應情況更具透明度和明確。政府於二月公布 二零一三至一四年度的賣地計劃後,一直積極出售土地。在二零一三年四月至十二月期 間,政府共推售24幅住宅用地,可提供約8250個單位。為確保單位供應數量,政府就14 幅用地訂定興建單位數目的下限,指明這些用地須提供至少6990個單位。

土地供應

鑑於香港的住屋需求和其他發展需要不斷增加,政府採取多管齊下的土地供應策略,持 續並有系統地採取一系列措施,包括盡量善用現有已開發土地,以及開拓可供發展用途 的新土地,以增加短、中和長期的土地供應

二零一三年《施政報告》提出十項措施,以增加短、中期的房屋用地供應。有關措施包括 檢討各類土地用途地帶並把合適用地改作住宅用途;把原來用途未能落實的土地,盡快 改作房屋用途或其他用途,以應付社會上更迫切的需要;以及在規劃許可的情況下,適 度提高住宅土地的發展密度等。

長遠來說,開發新土地是土地供應的重要來源。政府決心大規模開發新地,並建立土地 儲備,以便日後能夠及時回應需求。因此,政府正推展一系列長遠土地供應項目,包括 新界東北新發展區、洪水橋新發展區、發展大嶼山(包括東涌新市鎮擴展)、檢討北區和 元朗荒廢農地、發展新界北部地區、在維港以外適度填海,以及發展岩洞和地下空間 等。推行這些長遠土地供應項目,可應付未來人口增長、提供發展經濟所需的土地資 源,以及改善市民居住空間和環境。

在維港以外進行適度填海及發展岩洞和地下空間,是增加土地供應和建立土地儲備的可 行方法。當局在三月至六月間,就五個擬議近岸填海地點、三個岩洞發展先導計劃,以 及具潛力發展人工島的地點的策略性研究收集公眾意見。土木工程拓展署及渠務署現正 就相關研究進行準備工作。此外,渠務署已大致完成把沙田污水處理廠遷往岩洞的可行 性研究;把污水廠遷往岩洞,是為騰出原址28公頃的土地房屋及其他用途。

另外,土木工程拓展署現正進行岩洞發展長遠策略研究,以及開展一個全港性的研究, 物色有潛力供發展更多地下空間的地區,增加市區可用空間及優化市區的連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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