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

金融財務

為了鞏固香港作為國家全球金融中心的優勢,政府致力提升本地金融市場的質素,增加 其深度和廣度,同時也密切留意本地和國際的發展情況,進一步優化本港的監管制度。 在金融服務業的帶動下,專業和商業服務等相關行業都有所增長。優質的金融服務對鞏 固香港的國際商業樞紐地位也貢獻良多,不但有助本地企業把握商機,而且吸引內地及 海外公司以香港作為集資和發展區內業務的平台。

集資中心

二零一三年,聯交所吸引了110家公司(包括八家由創業板轉到主板市場上市的公司)來港 上市。除了來自內地和香港的公司外,也有五家分別來自馬來西亞、日本、澳門、新加 坡和美國。新上市公司選擇在香港上市,是因為香港市場資金流動性高,並具備能接觸 亞洲投資者的優勢。聯交所致力接納更多海外司法管轄區作為公司成立為法團的地方。

監管企業操守

有關披露內幕消息的新法定監管制度在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生效,目的在於培養及提倡 上市公司適時向投資大眾披露信息的文化。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監察上市公司的 合規情況,以促使上市公司披露更多相關資料,推動企業文化變革求進,以及加強對違 規個案採取更為及時的監管措施。

新的首次公開招股保薦人監管制度在二零一三年十月一日生效。除了強調保薦人須在提 交上市申請書前,及早進行全面的盡職審查,並擬妥招股章程草擬本外,還鼓勵保薦人 領導首次公開招股活動時,克盡己責、積極主動、發揮助益。

此外,為了以更加主動積極的態度並從更廣闊的層面監管上市公司的操守,證監會成立 了企業規管專責小組,以檢視上市公司的公告、通函及報告書,並定期對公司進行深入

的審查。

監管電子交易

二零一三年三月,證監會公布二零一二年七月進行的監管電子交易和加強監管制度諮詢 的結果,並計劃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實施優化監管制度(訂明各方所須履行的責任及中介人

的監管標準)。

發展無紙證券市場

目前,香港的證券市場制度以紙張文件為本。根據較早前的諮詢結果,政府建議逐步實 施無紙證券制度,讓投資者可以無紙形式持有和轉讓證券的法定所有權,而不只是實益 權益。此舉可提升本港證券市場的整體效率及競爭力、加強企業管治,以及為投資者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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