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經濟
收入來源
香港的稅制簡單,而且稅率和執行費用較低。為保障稅收,政府致力打擊逃稅行為及防 止避稅。政府的主要收入來源包括利得税(28%)、地價收入(16%)、薪俸稅(11%)和印花税 (10%)。各項主要收入來源載於附錄6圖1。
稅務局徵收的税款約佔政府總收入的55%,其中包括利得税、薪俸稅、物業税、印花税 和博彩及彩票税。利得税、薪俸稅及物業稅(包括個人入息課稅)是根據《稅務條例》徵收 的,這些稅款在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共佔政府總收入約41%。
只有在香港經營的行業、專業或業務並在香港獲得或產生的利潤,才須繳納利得稅。在 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非有限公司的利得稅稅率為15%,而有限公司則為16.5%。利得税 稅款是先按上一課稅年度所得的利潤暫計,其後根據有關課稅年度實得利潤予以調整。 一般來說,為賺取應評稅利潤而招致的一切開支都可獲扣除。有限公司支付股息無須預 扣稅款。除了財務機構的利息收入外,銀行或接受存款公司的存款利息及有限公司的股 息均免繳利得稅。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的利得稅收入約為1,256億元,約佔政府總收入的
28% °
在香港獲得或賺取的薪酬須繳納薪俸稅。與利得稅一樣,薪俸稅也設暫繳稅機制。薪俸 稅按應課稅入息實額(即入息減去可扣除項目及免稅額)以累進稅率計算。在二零一二至 一三年度,首個、第二個和第三個四萬元應課稅入息實額的稅率分別為2%、7%和12% 餘額的稅率為17%。不過,納稅人繳納的稅款以標準稅率計算者為上限,即減去可扣除 項目後的入息總額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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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夫婦的入息,當局採用分開申報和評稅的方式處理。不過,如夫婦任何一方的可扣 除項目和免稅額多於其收入,又或分開評稅會使兩人合共須繳納更多的薪俸稅,可選擇 合併評稅。在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薪俸稅收入約為500億元,約佔政府總收入的11%。 由於香港稅務法例給予薪俸稅納稅人的免稅額頗為優厚,在二零一一至一二課稅年度, 只有約160萬人須繳納薪俸稅,佔本港工作人口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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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稅是向本港土地和樓宇業主徵收的稅項,稅款按實際所收租金扣除20%作維修保養 開支後,以標準稅率(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為15%)計算。物業稅也採用類似利得税和薪俸 稅的暫繳稅制度。在本港營業的有限公司所擁有的物業獲豁免繳納物業稅,但來自該等 物業的利潤則須繳納利得稅。在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物業稅稅收約為23億元,約佔政 府總收入的0.5%。
《印花稅條例》規定,凡與不動產轉讓、租約和股票轉讓有關的各類文件須予徵收印花 稅。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的印花稅收入約為429億元,約佔政府總收入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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