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30
(第十二章:基建發展和文物保育)
土地用途的分布情況(截至二零一二年年底)
附錄
6
類別
大約面積
佔總面積
備註
(平方公里)
百分率
住宅
私人住宅
25
2.3
私人發展商發展的住宅用地(村屋、資助房
屋和臨時房屋區除外)。
公營房屋
16
1.4
包括資助房屋和臨時房屋區。
鄉郊居所
35
3.2
包括村屋和臨時搭建物。
商業
商業/商貿和辦公室
寸
0.4
工業
工業用地
工業邨
貨倉和露天貯物
7316
0.6
0.3
5880
1.4
機構/休憩
政府、機構和社區設施
25
休憩用地
25
3333333
2.3
運輸
道路
鐵路
機場
40 313
2.3 包括公園、運動場、遊樂場和康樂設施。
3.6
0.3
1.2
其他都市或已建設土地
墳場和火葬場
公用事業設施
空置/正在進行建築工程的土地
其他
Nã voo
16
22
0.7
68280
0.6
1.4
2.0
農業
農地
51
4.6
魚塘/基圍
17
1.5
林地/灌叢/草地/濕地
林地
251
22.6
灌叢
282
25.4
草地
200
18.1
紅樹林和沼澤
5
0.4
荒地
劣地
石礦場
岩岸
水體
水塘
河道和明渠
總數
資料來源:規劃署
(如有查詢,請致電22315000。)
214
0.2
0.1
0.4
這數字包括高水位線下約四平方公里的紅樹 林和沼澤,這四平方公里不應計算在全港的 土地總面積內。
25
2.3
5
0.4
1 108
100.0
根據地政總署資料,全港的土地總面積(即 高水位線上的土地)為1104平方公里。
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