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環境

全港共有13個舊堆填區。基於安全和環保理由,政府已修復這些舊堆填區。大部分經修 復的堆填區已經或將會設置康樂設施。

廢物轉運站

都市固體廢物由廢物收集車輛收集後,會運往廢物轉運站,經裝入貨櫃後,再從海路或 陸路大批轉運往堆填區。二零一二年,由六個轉運站和七個離島廢物轉運設施組成的網 絡,共處理了178萬公噸廢物。現時,香港約有八成家居廢物經由這個網絡運往堆填區。

化學廢物和特殊廢物

化學廢物在送往持牌處理設施處置前,必須按正確的方法包裝、標識和貯存。現行的運 載記錄制度,有助追查化學廢物由產生至最終棄置的每個程序。二零一二年,位於青衣 島的化學廢物處理中心每日平均處理約27公噸化學廢物,包括遠洋船隻所產生的《國際 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附件I及II所列的廢物。該中心由政府承辦商營運,使用者須支付 部分處理費用。

位於小鴉洲的低放射性廢物貯存設施專為安全貯存低放射性廢物而設計,符合嚴格的國 際標準。香港所產生的低放射性廢物,大都運往該設施長期貯存。

醫療廢物

為保障公眾健康,政府實施醫療廢物管制計劃,確保所有由醫護服務所產生的醫療廢物 以環保而安全的方式處理和處置。根據該管制計劃,醫療廢物會持牌收集商送往化學 廢物處理中心,以高温焚燒的方法處置。該中心所添置的設施,包括為符合歐洲聯盟最 新排放標準而提升的廢氣潔淨系統,已全面投入運作,處理醫療廢物。二零一二年,該 中心平均每日接收約5.7公噸醫療廢物。

建築廢物

二零一二年,建造業產生2780萬公噸建築廢物,當中約95%為惰性物料,適合循環再 用。為盡量把惰性物料回收和再用,減少在堆填區棄置,政府推行建築廢物收費計劃, 提供經濟誘因,鼓勵業界減少建築廢物。政府繼續把惰性拆建物料運往內地填海之用。

大型廢物處理設施

要處理大量不能循環再造的廢物,香港需要具備先進和符合成本效益的設施,以減少棄 置於堆填區的廢物體積,並要採取多技術方針,以最合適的技術處理不同種類的廢物。 政府的第一期大型綜合廢物管理設施,採用先進焚化科技作為核心技術,將廢物體積縮 小90%,轉廢為能,從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第一期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的環評報告和分 區計劃大綱圖已經完成。設於毗鄰石鼓洲的人工島的第一期大型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的籌 備工作現正進行。此外,政府也會發展有機資源回收中心,以生物科技處理已在源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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