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議員組成,其中30名經地方選區直接選舉產生,其餘30名經代表社會各界的功能界別選 舉產生。第五屆立法會(任期由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的議員人 數增至70名,其中35名經地方選區直接選舉產生,其餘35名經代表社會各界的功能界別 選舉產生。第五屆立法會選舉在二零一二年九月九日舉行。立法會主席由立法會議員互
選產生。
立法會會議
立法會通常於星期三舉行會議。立法會在例會上處理的事務包括提交和審議法案及決議 案;審議提交予立法會的附屬法例、文件和報告;向政府提出質詢,並就有關公共利益 的事項進行議案辯論。立法會會議全部公開舉行,讓市民旁聽。議員可用粵語、英語或 普通話發言,席上提供即時傳譯服務。會議內容以中英文逐字記錄,載於《立法會會議過 程正式紀錄》。
在二零一一至二零一二年度立法會會期(二零一一年十月至二零一二年七月),立法會共 舉行38次會議,其中五次為行政長官答問會。在二零一一至二零一二年度會期,議員就 政府的工作提出了181項口頭質詢和841項補-
質詢,以及另外479項書面質詢。立法會 亦通過了33項法案。政府合共動議19項議案,以先審議後訂立的程序徵求立法會批准制 定或修訂附屬法例,全部議案獲得通過。至於須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審議的附屬法例, 立法會完成審議十項政府在二零一零至二零一一年度會期提交立法會的附屬法例,並藉 通過決議對其中一項作出修訂。在二零一一至二零一二年度會期提交立法會以先訂立後 審議程序審議的附屬法例有131項,當中126項已完成審議,兩項藉立法會通過的決議作 出修訂。餘下五項附屬法例的審議工作於二零一二至二零一三年度會期繼續進行。
財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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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立法會主席外,立法會全體議員都是財務委員會的委員。財務委員會的正副主席由委 員互選產生。委員會通常在星期五下午舉行公開會議,審批政府提交的公共開支建議 委員會的工作包括在與《撥款條例草案》有關的會議程序中,審核由財政司司長提交立法 會的周年預算,該預算載列政府下一財政年度的全年開支建議。在二零一一至二零一二 年度會期,財務委員會舉行了49次會議(包括為審核二零一二至二零一三年度開支預算而 舉行的七次特別會議),共審議73個建議項目,其中15個項目曾由財務委員會轄下兩個小 組委員會考慮,並獲其支持。
財務委員會在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至七月六日期間舉行了20次會議,審議與政府總部 架構重組有關的建議。然而,財務委員會未能在會期中止前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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