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30
(第十二章:基建發展和文物保育)
土地用途的分布情況(截至二零一一年年底)
附錄413
類別
大約面積 (平方公里)
佔總面積 百分率
備註
住宅
私人住宅
25
2.3
私人發展商發展的住宅用地 (村屋、 居屋計劃/私人參建計劃屋苑和臨時 房屋區除外)。
公營房屋
16
1.4
包括居屋計劃/私人參建計劃屋苑和 臨時房屋區。
鄉郊居所
35
3.2
包括村屋和臨時搭建物。
商業
商業/商貿和辦公室
4
0.4
工業
工業用地
工業邨
貨倉和露天貯物
16
736
0.6
0.3
1.4
機構/休憩
政府、機構和社區設施
休憩用地
22535
2.3
2.3 包括公園、運動場和遊樂場,
3.6
0.3
1.2
運輸
道路 鐵路
機場
40313
其他都市或已建設土地
墳場和火葬場
公用事業設施
87
0.7
7
0.6
空置發展/正在進行建築工程的土地
16
1.4
其他
22
2.0
農業
農地
51
4.6
魚塘/基圍
17
1.5
林地/灌叢/草地/濕地
林地
249
22.5
灌叢
293
26.4
草地
191
17.2
紅樹林和沼澤
5
0.4
這數字包括高水位線下約四平方公里 的紅樹林和沼澤,這四平方公里不應 計算在全港的土地總面積內。
荒地
劣地
石礦場
岩岸
2-4
0.2
0.1
0.4
水體
水塘
河道和明渠
總數
25
2.3
5
0.4
1 108
100.0
根據地政總署資料,全港的土地總面 積 (即高水位線上的土地)為 1 104 平 方公里。
資料來源:規劃署
(如有查詢,請致電 2231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