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和旅遊業 261

方便旅客入境

香港是全球最便利旅客入境的城市之一。約有170個國家和地區的旅客可以免 簽證訪港7至180天。

內地當局推行的“個人遊”計劃容許 49 個指定內地城市的居民以個人身分訪港, 無須參加旅行團。二零一一年年內以“個人遊”方式訪港的內地訪客人次逾1834萬, 佔內地旅客總人次約65%

為深圳戶籍居民辦理一年内多次赴港"個人遊"簽注的安排廣受歡迎。二零 年,共有617 萬名深圳訪港旅客使用此簽注來港旅遊。

旅客保障

旅行代理商必須向政府領取牌照,方可經營《旅行代理商條例》所訂明的旅行業 務。旅行代理商亦必須為旅遊業議會會員。旅遊業議會負責處理旅客對旅行代理商的 投訴,並向違反旅遊業議會守則的旅行代理商作出懲處。截至二零一一年年底,本港 共有1606家持牌旅行代理商。

旅遊業賠償基金為外遊旅客在旅行代理商倒閉時提供最高相等於團費九成損失的 特惠賠償。二零一一年年內,共有566名受影響旅客因兩家旅行代理商倒閉而獲支付 合共 276,000元的特惠賠償。

旅遊業賠償基金亦為在參加旅行代理商安排的活動途中意外傷亡的外遊旅客提供 緊急經濟援助。

旅行代理商須指派持有導遊證的導遊接待訪港旅客。截至二零一一年年底,本港 共有6278名持證導遊。

香港旅遊業的運作和規管架構檢討

為確保旅遊業可持續健康發展,政府在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至七月十五日期 間,就旅遊業的運作和規管架構進行為期十星期的公眾諮詢。政府邀請公眾和業界就 旅遊業規管架構、旅行代理商發牌制度及規管導遊的改革方案提出意見,並收到共

1 249 份意見書。

政府在考慮收集所得的意見後,在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宣布成立法定獨立機構,負 責旅遊業的整體規管。政府會繼續就制定新規管制度和架構的詳細安排,聽取公眾及

業界的意見。

旅遊合作

內地

旅遊事務署與內地旅遊當局保持密切聯繫,並定期舉行會議,就共同關注的事宜

交流,例如業界規管、聯合推廣及旅遊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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