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政制和行政

二零一零年一月,政府一次過撥款1.8億元,推行“繽紛融和社區活動”計劃 當中 1.08 億元撥予 18 個區議會,協助地區團體舉辦社區活動,以“普及體育” 社 區藝術”、“文化生態同遊樂”和“關愛共融”等為主題;其餘的款項則撥予政府部門, 用作統籌跨區或跨界別項目、聘請合約員工協助區議會推行活動,以及宣傳推廣的費 用。計劃在二零一零及二零一一年舉辦了約1000項活動,得到社區廣泛支持。

為使政府高層人員與區議會可定期交換意見,由二零零七年一月起,22 個與公 眾有較直接接觸的部門,其部門首長會分別輪流出席區議會會議,向區議會簡介全港 性質的規劃和發展計劃,以及區議會關注的問題

自二零零八年起,政府定期舉行地方行政高峯會,提供平台讓政府高層人員與區 議員討論地方行政工作,分享經驗和交流意見。第一屆及第二屆高峯會(包括四場地 區論壇和一個匯報交流會)分別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及二零一零年六月/七月順利舉行。 出席高峯會的人士包括行政長官、有關的決策局局長和部門首長以及區議員。

為了與區內居民保持直接溝通,各個區議會都設有會見市民計劃,讓市民約見區 議員,表達對地區事務的意見。此外,區議員大多設立了議員辦事處,與區內居民保 持聯繫,以便更有效回應居民的訴求,

各區都設有地區管理委員會,由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區議會正副主 席 區議會轄下各委員會的主席,以及在區內提供主要服務的政府部門的代表。地區 管理委員會可讓區議會和各政府部門商討地區事務,互相協調和合作,以助解決跨部 門的地區問題,確保盡快滿足地區的需要。

此外,全港各區共設有63 個分區委員會,協助籌辦社區參與活動,以及就地區 問題提出意見,從而推動公眾參與地區事務。各區民政事務處轄下的20個諮詢服務 中心,免費為市民提供多種服務,包括解答有關政府服務的一般查詢、派發政府表格 和資料刊物、辦理宣誓等。

諮詢服務中心也是“當值律師服務"免費法律諮詢計劃的轉介機構之一,市民可 經任何一個諮詢服務中心,約見計劃的義務律師,免費徵詢法律意見。

另外,差餉物業估價署也派出租務主任,定時在五個指定的諮詢服務中心當值, 為市民提供租務意見。二零一一年,各諮詢服務中心和中央電話諮詢中心合共為210

萬人次提供服務。

選舉制度

立法會選舉制度

《基本法》規定了首三屆立法會的組成方式,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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