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ii ┃二零一一年大事紀要

十三日

香港與新西蘭簽訂《教育合作安排》,以建立和增進兩地在教育方面的

聯繫。

十四日

十六日至

二十二日

十七日

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商務部公布《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管理 辦法》,增加香港人民幣資金的出路,以及促進香港人民幣債券市場

和融資業務的發展。

發展局局長率領香港代表團出席在赫爾辛基舉行的“世界環保樓宇會 議 2011"

律政司司長出席在青島舉行的第九屆中國律師論壇。

香港警方在渥太華與加拿大警方簽署“學系交流及培訓合作計劃”的協 議備忘錄。

二十四日

政務司司長林瑞麟訪問柏林和華沙,推廣營商機會及促進與該兩個歐 洲城市的交流。

十一月

一日

二日

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的每月最低入息水平由5,000元提高至6,500元。

塞爾維亞共和國給予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待遇。

三日至十日

三日

六日

財政司司長出席在康城舉行的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峯會,隨後前赴洛杉 磯宣傳香港的營商機會,再於十一月九日及十日出席在檀香山舉行的 亞太經合組織財長會議。

政府舉行香港運動員返港歡迎儀式,慶祝他們在江西省南昌市舉行的 第七屆全國城市運動會中,一共取得六面獎牌,包括兩金、兩銀和兩

銅,打破過往紀錄

政府接納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在“展望香港高等教育體系”報告中所建 議的策略及方向。

超過 120 萬人 (佔登記選民總數的41%)在第四屆區議會選舉中投票。

七日至十三日 行政長官在紐約和華盛頓與美國政商領袖會面,隨後前往檀香山出席

亞太經合組織工商領袖峯會及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會議。

十一日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出席在檀香山舉行的第二十三屆亞太經合組織

部長級會議,

十三日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前往首爾和東京與官員會面,介紹本港的最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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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日

十八日

二十五日

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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