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4 人口和入境事務
年底時,入境處編制有5 172 名紀律人員和 1 441 名文職人員。
出入境管制
香港歡迎旅客到訪,並奉行寬鬆的簽證政策。目前,約有 170 個國家和地區的人 士可免簽證來港7至180天不等。二零一零年,香港的出入境旅客人次錄得接近2.41 億,較一年前上升8.05%。經陸路抵港的旅客則逾1.82億人次,他們大部分來自內地。
入境處在各出入境管制站設有旅客e-道,為香港居民提供自助出入境檢查服務。 11 歲以下就讀小學的跨境學童現時亦可使用 e- 道;而車輛管制站也設有車輛專用的 e- 道。這項服務亦可供經常訪港的旅客及澳門永久性居民申請使用。
合法移民
移居本港的人士大部分來自內地。年內,約有43000名內地居民根據每日 150 個配額的單程證計劃來港定居,與家人團聚。
居留權
《基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香港永久性居民,不論國籍,都在香港特區享有居 留權,並有資格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證。
居留權證明書計劃
根據《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以外地方所 生的中國籍子女是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享有香港居留權。《入境條例》規定,凡聲稱 根據《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具有居留權資格者,在出生時其親生父親 或母親必須是享有居留權的中國公民。
政府在一九九七年七月十日開始實施居留權證明書計劃,規定有關人士必須持有 附貼有效居權證的有效旅行證件(如單程通行證),才可確立《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 二款第 (三)項所指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身分。這項安排使當局可以有系統地核實聲 稱享有居留權人士的身分,確保他們有秩序地來港。由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至二零一 零年年底,約有 186 200名居權證持有人從內地來港,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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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在二零零六年六月推出,旨在壯大香港的人力資源,讓優秀人 才無須先獲本港僱主聘用,便可申請來港定居。截至二零一零年年底,當局共批出
1808個名額。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在二零零三年十月推出,目的是方便那些把資金帶來香港投 資,但不會參與經營有關業務的人士來港。根據原先計劃,申請獲批准的人士須在香 港投資最少650萬元於房地產或獲許的金融資產,例如股票或債券。自二零一零年十 月十四日起,這項計劃的投資門檻(及淨資產或淨資本要求)增至1,000 萬元,而房地 產亦暫時從計劃下的獲許投資資產類別中剔除。